販毒者要自首!!!供出另一位大販毒者可以減刑嗎?而且對方還是有槍砲有前科的人請問法律上是如何處理呢?
2005-08-25 17:47:50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供出上手因而破獲者,為"應"減輕其刑,且是自首,依現行法也是應減其刑。但兩個應減並不會讓法定刑變成1/4,法官自有裁量。至於上手有沒有槍砲前科,或者因你供出上手而破獲上手其他犯刑,並不會幫你加分。還有需注意,不是光你指述他是上手就夠了,還要有逮到他確實有販毒的確實證據,不然光是你說他是大毒梟並不能定他的罪,不能定罪就是沒破獲,沒破獲你就不能用17條減刑了。====================================================第 17 條 犯第四條第一項至第四項、第五條第一項至第四項前段、第六條第一項至
第四項、第七條第一項至第四項、第八條第一項至第四項、第十條或第十
一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經確認,毒品條例17條為得減而非應減,感謝指正。
2005-08-25 19:04:2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harles Ko 7 · 0⤊ 0⤋
其實毒品17條跟刑法62條都可以用
不過毒品17是:"得"減輕其刑
刑法62條則是:(應)減輕其刑
毒品17前提之下"因而破獲"者,所以Charles說的沒錯
2005-08-25 22:34:1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Charles同學
剛剛我去找條文
可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七條怎麼跟你說的不一樣?
這種情形應該是適用刑法第五七條第十款犯罪後之態度良好,配合,而讓法官裁量減輕其刑...好像比較適合ㄋ
2005-08-25 19:15:4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
自首本來就會減刑.而檢舉其他違法或供出毒品上游更會成檢察官及法官之判刑減輕之考量.如有另外罪證檢舉亦能獲獎金.如真的知錯.戒除和悔改趁早.販毒不但現世有罪.死後更埋下深重業障殃及來世及子孫.勇敢的站出來吧!
2005-08-25 18:48:3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阿建 1 · 0⤊ 0⤋
建議先找個律師或熟知法律的人士陪同去自首,對自己比較有保障,
現在人心險惡,貿貿然然去自首是很危險的。
2005-08-25 18:10:0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愚貓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