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買了一間新成屋,已點交入住了,但建啇卻說公共設施的部分會點交給管委會,而1.管委會應注意什麼點交的事項呢?
2.管委會說要先點交公共設施再給建商一~二個月的測試期,請問合理嗎?萬一測試不通過的話,該怎麼辦呢....
3.我們的管委會說要各委員區分點交,即安全委員點交安全設備,財務委員點交財務方面的事項,請問是否需要點交完成後全體委員一同簽名確認點交無誤或是只要一位委員簽名即可
4.是否可要求管委會點交時要全體住戶共同簽名點交才算點交通過呢(只有63戶)....
2005-08-22 07:43:0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calotine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請問各位前輩:
1.消防安全設備的點交需注意的事項
2.是管委會自行點交即可或是應委外專業的消防安檢師來檢験
2005-08-26 08:08:04 · update #1
在此簡略回答你的問題:
1.管委會點交時需要注意的事項為點交物的數量是否符合,公設是否有暇疵如
機械式停車位健身器材電腦設備污水處理系統發電機等設備....在公
共安全部份如防火巷等是否合乎消防安全標準及相關證照核發如有不足及
問題都需要求建商即刻處理!
2.管委會這樣略為不妥,程序應該是管委會要先點交清楚並要求建商提供一年
保固才可簽署文件!
3.點交完畢需所有委員審查簽署完成!
4.不需要!但管委會必需貼出公告跟住戶報告,如住戶有疑問可向管委會詢問!
補充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
公寓大廈起造人或建築業者,非經領得建造執照不得辦理銷售.
公寓大廈之起造人或建築業者,不得將共用部分,包含法定空地法定停車
空間及法定防空避難設備讓售於特定人或為區分所有權人以外之特定人
設定專用使用權或為其他有損害區分所有權人權益之行為.
2005-08-28 20:59:32 補充:
專業的合格消防安檢人員都需具備證照,所以貴社區委外招標的廠商必需提供相關證照以供查核,消防安檢費用為10000至20000元不等,以合約要求內容為議價的標準!
2005-08-25 07:58:1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1⤋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五十七條 起造人應將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與其附屬設施設備;設施設備使用維護手冊及廠商資料、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機械設施、消防及管線圖說,於管理委員會成立或管理負責人推選或指定後七日內會同政府主管機關、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現場針對水電、機械設施、消防設施及各類管線進行檢測,確認其功能正常無誤後,移交之。
前項公寓大廈之水電、機械設施、消防設施及各類管線不能通過檢測,或其功能有明顯缺陷者,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得報請主管機關處理,其歸責起造人者,主管機關命起造人負責修復改善,並於一個月內,起造人再會同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辦理移交手續 .
公設點交時的謹言慎行(不要隨便私下答應建商)可以確保社區日後的長治久安.
為了避免管委會被建商個個擊破,再管委會的會議上一定要做成決議,點交完成的共識是指管委會會議上討論完成的結果才能算數.避免主委一人或某些委員私下與建商達成共識即能做主算數.
2005-08-25 16:50:2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光明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