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顯教中,若犯了菩薩戒可以重受,金剛乘也是如此嗎?
2005-08-20 15:43:40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榆 7 in 社會與文化 ➔ 宗教信仰與靈性
金剛乘 根本不屬於佛教˙金剛乘 是 密教的東西˙佛教大乘犯了菩薩戒 即登 菩薩位˙觸犯佛戒 即入佛位˙(反之而言)
2005-08-20 17:09:4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菩薩戒難首,故可重受!
2005-08-21 17:22:1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Sonam Sengge 2 · 0⤊ 0⤋
密教根本十四大戒
密教的戒律,應該比顯教更嚴格,密教一開始,就有十四條根本墮戒。所以凡是金剛弟子,一定要了解一切金剛秘密的戒律,而且要了了於心,一切戒律要盡力去遵守,永遠不破戒,尤其這根本十四大戒,一條也犯不得的。
第一條──對於上師身口意不恭敬。
解釋:上師由於代佛傳法,是一體三寶,密教以師為第一皈依,平時就視師如佛。所以弟子在皈依前,就要好好去瞭解上師,免得皈依之後又後悔,形成了對上師身口意的不恭敬,既然皈依了,就要敬師重師,如此才有功德,才有佛法成就。若譭謗,就犯了「密教根本十四大戒」第一條,墮金剛地獄。
若皈依上師後,確實知道這是一位假上師,沒有真正的佛法修為,可以疏遠這位上師,再皈依真正的上師,但對原來的上師最好也不要批評譭謗,如此才不失為金剛乘的弟子。
第二條──對顯密律儀不遵守。
解釋:顯教密教的戒律非常多,這是防止佛教徒行邪為非的規律,如五戒、十善乃至二百五十條戒均是,持戒獲得的力量就是戒力,密教金剛乘的弟子,顯密律儀都要守得住才可以。
第三條──對金剛兄弟起怨諍。
解釋:同門與同門或同門對別門。同樣是金剛乘,不得起怨恨或鬥諍之心。所以真佛宗有「禮敬同門,尊敬上師」的戒律,特別重要。
第四條──妄失慈悲心嫉有情樂。
解釋:金剛乘的弟子,要有慈悲心,不可嫉妒。
第五條──畏難不度退失菩提心。
解釋:以慈悲心來度眾生,任何大惡之人均要度化他,不怕困難,不可退卻,以眾生皆有佛性,去感動他,不能畏懼困難,失卻了菩提正念,而菩提發心,就是度盡眾生的大發心。
第六條──譭謗顯密經典非佛說。
解釋:目前社會上,有很多人譭謗經典,說這本是偽經,那本又是偽經,在未明白前,最好不要妄論,因妄論,因妄論就是譭謗,犯了戒也。
第七條──灌信不具授密法。
解釋:傳授密法的人,祗有具上師資格的人才可傳授密法,上師的資格由根本上師認可,及入毗盧性海,由本尊認可。若無此二者認可,自稱上師,傳授密法,稱為「灌信不具」,沒有灌頂,信未立也,未得上師之實也,不得傳授密法。
第八條──損苦自蘊不如佛。
解釋:金剛上師如佛一般,金剛乘的弟子就是佛子,也是法王子,損害他人,惱苦自己,充滿五蘊之心,均不合佛的戒律。
第九條──偏廢空有不學空心。
解釋:空同有要並重,「空心」即「無心」,這法門也要修證,不得偏廢。
第十條──與謗佛破法惱害眾生者為朋。
解釋:這一條同第五條看似衝突,其實不然。我們可以去度化謗佛破法者,去度化惱害眾生者。但是不可同謗佛破法者,及惱害眾生者,站在同一條線上,不得交成好友,互相嬉戲。
第十一條──自矜勝法妄失密意。
解釋:自己經常強調自己的法力第一,以法力逞強,妄掉自己條密宗的成佛,救眾生,發菩提心的本來意義。
第十二條──不說真密法障破善根。
解釋:真正的上師,要傳授真正的密法,若不傳授真正的密法,而不度一切有緣眾生,是障破善根,是犯戒的。
第十三條──法器及密法材料不完成。
解釋:修一切法,用一切法器,傳一切法,材料要齊備,始不犯戒。
第十四條──譭謗婦人慧自性。
解釋:對婦道人家不破壞她的慧性,即平等觀之意。
以上十四條,是學密宗的根本大戒,學密的人要受圓滿灌頂,也要知道這十四根本大戒,若沒有受圓滿灌頂及守十四根本大戒而學密宗,這種學法,是不如法的,是學邪法的。
2005-08-21 01:46:5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顯教有分大乘、小乘,大乘犯了戒才能再受,小乘則不行
2005-08-20 23:19:4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除了三昧耶戒以外如果在上師面前發露懺悔是可以請上師重新授戒的三昧耶一旦破了就很難修補了只有一種金剛薩埵的法有辦法
2005-08-20 17:51:2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