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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朋友說要開張30萬的本票給我,那需要啥手續呢?需要律師嗎?需要保證人嗎?需要影印身份証嗎?本票要去哪買?如果他期限內無法償還,要我延期時...那我該怎麼辦呢?總不能請法院強制執行吧!請各為先進幫我解答好嗎!謝謝~~

2005-08-18 07:43:4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ㄏㄏ~~
我剛剛強制執行完畢~把我的經驗跟你分享吧~
本票上面一定要有幾樣東西~
1.他的名字
2.他的地址(找的到人的~通常是戶籍地址)
3.金額
4.填寫發票的日期<----這個一定要寫喔~我當初因為這個而多費心了很久~
5.發票到期的日期<---這個建議不用填寫~我的經驗是私下跟對方約定還款日期~要是對方於期限過後不還~我就直接將本票送交法院
6.票上不要有塗改的痕跡(有的話~塗改部分請對方蓋章)
7.見證人跟保證人不同~要區分一下~保證人可以請開票人的親友擔任~以利你事後還可向他追討~這部分可要可不要(就我經驗而言)

寫本票
1.不需要律師在場
2.本票一般書店都可以買到
3.期限內無歸還~上面第5條的用意在此~本票無寫啥時到期~於法律上就是任何時間都可以跟他要的意思~要是有寫日期的話~那張票變成過期後1年還是2年內一定要追討~不然會變成無效票

我的做法~
1.先讓對方寫下本票(該寫的要寫清楚)
2.私下談妥歸還日期~逾期未歸還~則委請律師負責處理
3.委請律師處理~從頭到尾大約1萬5千~一來方便~二來避免你自己要債的尷尬~

因為我也是這樣過來的~
上述或許有些條文說明不當~敬請專業律師們多多包含~
最後~祝你能夠順利拿回你該拿的~

2005-08-18 11:39: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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