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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在部隊中有哪一些軍事學歷??

2005-08-15 17:35:2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軍隊

2 個解答

    從軍事教育條例內容規定之角度你就很清楚了壹、軍事教育種類    依第三條規定,軍事教育分軍官教育及士官教育,其軍職培養階段區分基礎教育、進修教育及深造教育。貳、軍事教育之執行    第四條規定,國防部為辦理軍事教育,得設立相關之軍事學校,並區分以下兩類執行:一、授予學位或發給畢業證書者,其學院、所、系、科、班、組之設立、變更、停辦等事宜,由國防部會同教育部依相關教育法律定之。二、授予軍事學資證明者,其教育班隊之設立、更、停辦等事宜,由國防部定之。參、各階段軍事教育之要點    第五條規定,基礎教育為國軍幹部養成教育,由軍事學校辦理,其類別及宗旨如下:一、大學教育:以培養國軍指揮、科技及參謀軍官為宗旨;得設立正期班、二年制技術系或同等班隊。 二、專科教育:以培養國軍軍官及士官應用科學與技術,養成實用專業人才為宗旨;得設立專科班或同等班隊。 三、中等學校教育:以培養國軍基層領導士官為宗旨;得設立常備士官班或同等班隊。 四、預備學校教育:以培養各軍官學校預備學生為宗旨;得設立預備學生班或同等班隊。第六條規定,進修教育以增進現職國軍軍官及士官官科專業(專長)學能為宗旨;於軍事學校依官科或職類分設正規班、專業(專長)班辦理之,並得協調大專院校辦理進修。第七條規定,深造教育以培養國軍指揮參謀、戰術、戰略研究、國防管理及技術勤務等領導人才為宗旨;於軍事學校指揮參謀、戰略正規班或同等班隊及研究所辦理。指揮參謀、戰略正規班及其他同等班隊之設立與課程標準、入學資格、修業期限及授予軍事學資等事項,由國防部定之。                          

2005-08-16 07:13: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簡單來講
可以分成四階段--
基礎教育--受完此階段並且成績合格者, 才能任官
正規教育--很多阿兵哥搞不清楚, 把它和基礎教育的"正期班"搞混在一起
     其實是受過基礎教育合格的人才能再受正規教育
進修教育
深造教育

後面三項, 依軍士官之不同而有異, 但簡單來講, 都是晉階所必要之條件

2005-08-16 02:05:25 補充:
給社長: 一般被派出去受的專業訓練 (如:體幹班, T85訓), 是不算在"軍事學歷"的範圍之內

2005-08-15 21:25:2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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