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嗎?
為什麼可以呢?
那現在的埃及還是可以嗎?
2005-08-15 17:12:43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教育與參考 ➔ 其他:教育
我想這要從古埃及的歷史說起
古埃及在統一以前,曾有下埃及(埃及北部)和上埃及(埃及南部)之分。在西元前3100年,上埃及王曼尼斯(Menes)建立了統一的國家,王位家傳。自他之後埃及有了全國性的政府,並有了文字。
埃及王權的起源應當是在史前時代的部族社會。在埃及進入歷史時代時,王權已和宗教產生了密不可分的關係。「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國家統一之後,史前時代各地所崇奉的神明大致上都繼續存在。其中又以天神霍魯斯(Horus)、太陽神雷(Re)、風暴之神塞特(Seth)等最為重要,他們大都已超越了地域性,成為全國性的神衹。與國王關係最密切的是霍魯斯,此時國王的名字前多冠以「霍魯斯」之名,第二王朝時也有法老冠以「塞特」之名。學者因此推測霍魯斯和塞特代表上下埃及的兩大勢力集團,在王國統一後仍有衝突發生。到了第三王朝,霍魯斯的勢力得到勝利,塞特從此與王權絕緣。到舊王國末期,法老名字前又可冠上「雷之子」的稱號,表示另一層次的王權和神權之結合。
在成熟的王權觀念中,法老(原意為大房子或王宮,因法老極尊貴,不便直稱名字,故以此代稱)即是霍魯斯的化身,是「活的霍魯斯」(Living Horus),霍魯斯的形象是鷹頭人身,鷹在埃及也是最高權威的象徵。因此,法老具有神性,其權利亦神化,埃及沒有任何與美索不達米亞相關的法律,法老的話就是法律,這一觀念反映在他擁有的五種名號中。除上面提到的霍魯斯名和雷之子名外,尚有所謂「兩女神」名(Nbty,指上埃及的兀鷹神和下埃及的眼鏡蛇神),「金霍魯斯」名,和「上下埃及之王」(Nsw-Bity)。從這五種名號可看到王權宗教基礎在於他是神、是雷的兒子,他為上下埃及所共同服從。法老不僅是君王,也是大祭司。在古埃及,政教是合一的,而法老扮演雙重角色。
另一方面,法老既如此受尊崇,其血統屬天胄神裔,不能與一般人相混,以致實施非常嚴格的內婚制,法老常與他自己的姊妹結婚。此單一家族的做法,也可限制覬覦王位的人數,從而減少政治動亂的機會。
在上埃及,近親結婚是允許的,因為這樣可以親上加親,既能保證避免娶錯姑娘嫁錯郎,同時又維持了家族血統的純正。特別是對於官員、貴族和富有階層來說,從自己的家族中選擇配偶還可以保證財產不擴散、不外流。因此通常情況下,上埃及人絕不會輕易將女兒嫁給陌生人。女婿的首選是堂親,也就父親的子侄們;其次是表親,即母親的子侄。這兩種婚姻的比例最高。這就是為什麼很多賽迪人看上去長得很相象的原因。
http://club.travel.sohu.com/lianzai/lzr-3659-42103-1115464281.html
2005-08-15 17:40:4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樓上 我也是想到埃及豔后
2014-12-06 04:29:1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蚊子 1 · 0⤊ 0⤋
看到這標題我就想到埃及豔后...
她就是這樣啊~
嫁給她弟弟(不過其實是為了取得王權)
= ="
2005-08-19 12:58:0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洛子筠 3 · 0⤊ 0⤋
現在應該是不行了吧!
其實世界上有很多地方的風俗民情~
都詭異的令人匪夷所思~
你知道愛斯基摩人是用老婆招待客人嗎?
你知道有一個地方女孩的第一次~
必須給父親或哥哥嗎?
記得我在書上看到時驚訝的說不出話呢!
2005-08-15 17:21:3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sue 3 · 0⤊ 0⤋
是真的
2005-08-15 17:13:20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