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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九月買了一間公寓,因屋內有裝璜所以看不出有漏水問題,可是今天幾次大雨,就出現漏水情形了,我們在買賣中並未就此點強調責任歸屬,所以,我可以有權找前屋主負責嗎?

2005-08-15 13:16:2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豆豆 2 in 遊戲與休閒活動 其他:遊戲與休閒活動

2 個解答

銀貨兩訖就很難了你可以找前屋主,但他也可以不理你除非他是很有良心或責任感不然,在法理上,你完全沒有任何可以主張的地方或立場

2005-08-15 15:49: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秉達 7 · 0 0

可以依照買賣契約進行處理

2005-08-16 15:45: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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