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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入女方(例:林小姐)的男方(例:趙先生),姓氏變成林,就是林先生了

那在女方死亡後,男方又和另一女子(例:葉小姐)結婚(不是入贅)

那男方、小孩(是男方和葉小姐的小孩)應該姓什麼姓氏?

是林?趙?還是葉?

2005-08-15 13:16:10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婚姻與離婚

1 個解答

你想的太複雜了,「冠姓」已經是不必要的行為:民 法 第四編 親屬 第一千條夫妻各保有其本姓。但得書面約定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並向戶政機關登記。冠姓之一方得隨時回復其本姓。但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現在還有人冠夫(妻)姓的話,要附雙方簽名蓋章的「冠姓、撤冠姓約定書」,而且要兩人親自去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因為-真的很久沒有人幹這檔的傻事...可能會有很多人想看看到底是哪一對活寶吧!!!注意-後半句~冠姓之一方得隨時回復其本姓...那又何必浪費時間???根據以上法律的規定,男方隨時可以恢復本姓,1.如果男的還念及前妻的恩情,沒有恢復本姓,小孩就姓林。2.可是如果男的要恢復本姓,小孩當然姓趙啊!3.如果再婚男女雙方約定,小孩同母姓,小孩才會姓葉。要「冠姓、撤冠姓約定書」的話在這裡~http://www.nanhwa.gov.tw/%ABa%A9m%AC%F9%A9w%AE%D1.doc

2005-08-15 13:39:1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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