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看棒球時遇到有人在旁邊抽煙怎麼辦?以後若在巨蛋裡會不會煙霧迷漫擋住視線啊? 棒球場裡應禁煙嗎? 吸煙者的權利呢? 您的看法?

2005-08-09 06:59:02 · 10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運動 棒球

10 個解答

在巨蛋裡看棒球抽煙區和非吸煙區應該予以劃分-----------------------------------棒球場裡應禁煙嗎?→常理而論,為了國人健康(配合棒球是健康運動)及多數人的權益…該禁!吸煙者的權利呢?→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政府總是考量(誇大了)非吸煙者的權益,卻又不禁止香煙的進口或製造;此舉,讓花錢(賣價越來越貴)買罪受的癮君子很難諒解!

2005-08-09 07:00:1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有次在外野看球,右前方有人抽煙,由於外野有風,一開始還不覺得怎樣;但是後來風向變了,是從外野草皮吹向觀眾席,所以他的煙味就非常明顯...一開始是有人假裝咳嗽,但是沒有效果,他還是在抽...偏偏觀眾又很多,沒什麼地方可以換位置,這時我突然想到有帶扇子去球場,我就把扇子拿出來,把煙味往他的方向搧回去...後來他大概發現奇怪怎麼前面有風後面也有風,就回頭找風的來源...結果看到我在搧扇子,我就說了句:不好意思啊,這邊的空氣不好,我得讓空氣流通,不然沒法呼吸...後來他就把煙熄了...

2005-08-10 00:34:4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育子 7 · 0 0

在巨蛋裡看棒球
抽煙區和非吸煙區應該予以劃分
-----------------------------------
棒球場裡應禁煙嗎?
→常理而論,為了國人健康(配合棒球是健康運動)及多數人的權益…該禁!
吸煙者的權利呢?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政府總是考量(誇大了)非吸煙者的權益,卻又不禁止香煙的進口或製造;此舉,讓花錢(賣價越來越貴)買罪受的癮君子很難諒解!


----------------------------------------------------------------------------------------------------------------
依據現行菸害防制法(如下)有關吸菸場所之限制規範,棒球場為開放性之公共場所,尚未納入該法之範疇,民眾若於公共場所受到二手菸之暴露,可逕向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www.jtf.org.tw)申訴,或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www.cpbl.com.tw)反應,應可獲得善意回應。若未來巨蛋興建完成,屬室內密閉空間,符合第十三條第三項之室內體育館,為全面禁菸之場所,依法不得吸菸。政府衛生單位也積極加強菸害防制法之修正,未來多人共用之室內工作或遊憩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之方向修正,以保障國人之身體健康與拒吸二手菸之權利。
第四章 吸菸場所之限制

第 十三 條 左列場所不得吸菸:
     一、圖書室、教室及實驗室。
     二、表演廳、禮堂、展覽室及會議廳(室)。
     三、室內體育館及游泳池。
     四、民用航空器、客運汽車、纜車、計程車、渡船、電梯間、密閉式之鐵路列車、捷
運系統之車站、車廂及其他各種密閉式之公共運輸工具。
     五、托兒所、幼稚園。
     六、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殘障福利機構。
     七、金融機構、郵局及電信局之營業場所。
     八、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品之場所。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場所。
     前項場所,應設置明顯禁菸標示。
第 十四 條 左列場所除吸菸區(室)外,不得吸菸:
     一、學校、社教館、紀念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中心。
     二、歌劇院、電影院及其他演藝場所。
     三、觀光旅館、百貨公司、超級市場、購物中心及建築樓地板面積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
     四、非密閉式之鐵路列車及輪船。
     五、車站、港口、機場之售票室及旅客等候室。
     六、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
     七、社會福利機構。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場所。
     前項吸菸區(室)應有明顯之區隔及標示。
第 十五 條 於禁菸場所吸菸者,政府機關主管、公民營事業、各場所負責人或從業人員應予勸阻;在場人士並得予勸阻。
第 十六 條 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對第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場所之禁菸及吸菸區(室)之設置及管理事項,應定期派員檢查。

2005-08-09 14:33:2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覺得應該分一區昰禁菸的
一區是吸煙區
匠就好了壓

2005-08-09 08:45:1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Yes! So this have to do...

2005-08-09 08:18:03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3 · 0 0

依據現行菸害防制法(如下)有關吸菸場所之限制規範,棒球場為開放性之公共場所,尚未納入該法之範疇,民眾若於公共場所受到二手菸之暴露,可逕向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www.jtf.org.tw)申訴,或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www.cpbl.com.tw)反應,應可獲得善意回應。若未來巨蛋興建完成,屬室內密閉空間,符合第十三條第三項之室內體育館,為全面禁菸之場所,依法不得吸菸。政府衛生單位也積極加強菸害防制法之修正,未來多人共用之室內工作或遊憩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之方向修正,以保障國人之身體健康與拒吸二手菸之權利。
第四章 吸菸場所之限制

第 十三 條 左列場所不得吸菸:
     一、圖書室、教室及實驗室。
     二、表演廳、禮堂、展覽室及會議廳(室)。
     三、室內體育館及游泳池。
     四、民用航空器、客運汽車、纜車、計程車、渡船、電梯間、密閉式之鐵路列車、捷
運系統之車站、車廂及其他各種密閉式之公共運輸工具。
     五、托兒所、幼稚園。
     六、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殘障福利機構。
     七、金融機構、郵局及電信局之營業場所。
     八、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品之場所。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場所。
     前項場所,應設置明顯禁菸標示。
第 十四 條 左列場所除吸菸區(室)外,不得吸菸:
     一、學校、社教館、紀念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中心。
     二、歌劇院、電影院及其他演藝場所。
     三、觀光旅館、百貨公司、超級市場、購物中心及建築樓地板面積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
     四、非密閉式之鐵路列車及輪船。
     五、車站、港口、機場之售票室及旅客等候室。
     六、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
     七、社會福利機構。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場所。
     前項吸菸區(室)應有明顯之區隔及標示。
第 十五 條 於禁菸場所吸菸者,政府機關主管、公民營事業、各場所負責人或從業人員應予勸阻;在場人士並得予勸阻。
第 十六 條 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對第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場所之禁菸及吸菸區(室)之設置及管理事項,應定期派員檢查。

參考資料:http://www.bhp.doh.gov.tw/
http://www.jtf.org.tw/

2005-08-09 07:28:23 · answer #6 · answered by 隨緣 4 · 0 0

巨蛋????下輩子吧..

2005-08-09 07:03:41 · answer #7 · answered by Nick 5 · 0 0

分個禁菸區就好了
因為對於吸煙的人, 禁菸很痛苦
可是不吸煙的人, 叫她們吸二手菸也很難過
所以 最好有分開

2005-08-09 07:02:46 · answer #8 · answered by ? 3 · 0 0

在空氣流通的地方看棒球,抽抽煙是無所謂,但是在封密室的空間,我建議應該有禁煙區跟吸煙區,這樣對雙方都有好處,不過吸煙對身體不好,戒了吧!

2005-08-09 07:01:01 · answer #9 · answered by 丫七 7 · 0 0

一律禁煙 會特設一些吸煙室不過這是國外做法台灣人有沒想到就不知道了無法分吸煙區和非吸煙區因為煙會逸出

2005-08-09 07:00:30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