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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休假日是9號10號兩天,工作地在花蓮
打算7號要從花蓮經台北到馬祖,想請問一下
1.7號在花蓮買花蓮到台北的火車票是沒有問題,那7號在基隆買到馬祖的船票可以嗎
2.如果我7號在台北刷住宿費用可以嗎

2005-08-04 18:20:0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NIKE 6 in 旅遊 其他:景點

2 個解答

按照公務人員休假,使用國民旅遊卡消費【申請旅遊補助款】,需跨日休假【連續一日以上】,休假前一日及休假完的隔日,交通費用【含汽機車加油費用】可以使用國民旅遊卡核銷,也就是八號、跟十一號的交通費用,可以使用國民旅遊卡核銷,住宿費用只能使用在九號晚上。
你在七號,所有的消費都是自付額,不能算在旅遊補助款內,包括火車票、船票、住宿費。

2005-08-04 19:16:1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持有國民旅遊卡,可考慮到北方札特 North Zart 古堡館、木屋館消費住宿。

2014-12-05 08:14:0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Maggie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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