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什麼會有指紋??有什麼公用呢??
2005-08-01 18:36:27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6 in 科學 ➔ 生物學
喔喔喔
指紋(手)和趾紋(腳)可是靈長類的一項重要演化喔
嗯 沒錯
只有靈長類有指紋
從樹鼩(沒記錯的話)、狨、舊大陸猴、新大陸猴、猩猩以及人類等
全都有指紋喔
指紋的功能主要是在防滑、增加摩差力
就類似輪胎的胎紋ㄧ樣
這樣一來~~~爬樹不會滑、南東西不易掉
所以指紋是很有用低
2005-08-02 13:47:2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葉巧克的多肉仙人食蟲草 7 ·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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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8 19:04:1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這就是上帝要逞罰犯人所製造的
指紋是沒辦法偽造的
所以囉^^
2005-08-01 18:49:1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指紋的特性 指紋之能成為個人識別【個化】的工具,主要在其具有下列特性: 一、人各不同: 指紋經世界各國專家研究結果,始終未發現有兩個完全相同的指紋,甚至於同卵雙胞胎的指紋其紋形雖有相類似的,但仔細比對其特徵就有很大的差別,從統計理論上推定,二枚指紋具有十二點特徵相同之機率(我國指紋鑑定的要求)約達十之負廿次方。亦即,當地球人口達十之廿次方時,才有可能發現二枚指紋完全相同。1910年法國巴黎大學教授勃太柴用數學統計方法加以證明,他將指紋紋線之起點、終點、分歧及結合成眼形狀等,均視為特徵點,若以每枚手指指紋平均具有100個特徵點(拇指約150個特徵點以上,小指最少),每人有十指計算,當地球人口約達參乘以十之四十九次方時,才有可能發現二個人指紋完全相同。因此指紋「人各不同」的特性便為全世界所公認。 二、永久不變: 任何事物從發生、發展到消失,都經歷過一個由量變受到質變的過程。當事物處在量變階段,始終保持著其本質的屬性及呈現這些屬性的特徵,這就是事物的穩定性。由於這種穩定性是包含著量的變化和部分的質變,因此其穩定性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只有運動、變化發展是絕對的。但相對穩定性有強有弱,量變的過程有快有慢、有長有短,只有量變的累積到一定程度,才會產生了突變,事務才由一種質變為另一種質變。這就是所謂量的規定性。作為客觀性事務物的指紋,同樣存在著由量變到質變的發展過程,具有量的規則性,但指紋的量變過程很長,即它的相對穩定性是很強的,人在母體內胎兒三個月起時,即有指紋的形成,滿四個月之胎兒乃全部形成,從此以後,指紋雖隨個人的發育而成長,但其紋路及形狀至死屍體組織腐敗分解的期間,其形態均不改變。若以孩童時期與成年後之指紋相較,僅係紋線間距離長短、紋線粗細、指紋面積之差別而已。指紋的穩定性是很強且其紋形特徵及基本形態不會改變。 三、觸物留痕: 指紋係皮膚之一部分,人在活體狀態下隨即不斷地分泌汗液,以維持體溫之平衡;因指紋每條凸紋上都佈滿汗孔、汗腺,人的指頭一接觸到物品時,即在該物品的表面上留有指頭分液出來的汗液。此種分泌液除了有水分外尚含有脂肪、蛋白質、尿素及其他的有機物混合,故其黏性特強,揮發性慢,在短時間內不易消失,形成遺留指紋的紋路。犯人在實施犯罪時,由於精神緊張亢奮,刺激汗腺排泄的汗液特別多,故凡經手指觸摸過的物品表面即留有指紋。 四、損而復生: 在我們身體內,正常的細胞很少分裂,但皮膚及腸道內膜細胞需要定期分裂,因此皮膚具有再生能力。人類手指上的皮膚具有再生能力,較諸其他皮膚的再生能力強,除以劇毒或劇烈創傷致深入皮下組織,而破壞其生理組織而形成疤痕外,輕微的創傷有如泥水工、木石工、鐵工匠等人因與粗糙物磨擦而使表皮、真皮部分磨損而有損傷時,過一段時間後必恢復原狀,或如季節性脫皮等現象,除非指紋紋線全部破壞,否則疤痕外的紋路,尚有特徵可尋,況乎疤痕本身亦是最大特徵。 五、短期不滅: 指紋依其存在狀態可分為三種:明顯紋、成型紋及潛伏紋。明顯紋、成型紋若保存狀態良好,可保存很久(如文書上沾染油墨明顯紋之印痕,磁器上指紋成型紋);潛伏紋之存在期限:由於指紋分泌物中的成分有一部分並不容易揮發,因此,指紋殘留物可以保存一段時日。至於保存時日的長短牽涉到許多因素,涉及到當事人排汗的多寡、汗液成分的比例、及現場環境的溫度、相對濕度、指紋存在檢體物面的性質等等多方面因素,是以無法一語蔽之。有案例顯示,紙上之潛伏指紋,甚至於經過三十幾年後,經以寧海德林Ninhydrin方法處理後仍可顯現出來。 由於指紋具有上述五大特性,此種紋路是千變萬化,人各不同,基本形態不變,使它在刑事鑑識科學界中用以鑑別個人(個化)最精確最可靠之方法,並為世界各國司法界所接受。
2005-08-01 18:38:0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