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有規定"什麼樣的人沒有自由權"嗎拜託告訴我
2005-08-01 07:55:52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薄荷汽水☆°.﹒ 4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憲法中有關人民權利以及義務規定在憲法第二章(第7條到24條)
憲法第七條規定 中華民國人民 無分男女 宗教 種族 階級 黨派 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可知 全國人民 在法律上可享有的權利一率是平等的.
於是 憲法第8條至第19條乃是承認了人民的權利 至於第22條也概括的保障其他憲法未即於承認的權利 但是23條乃規定 在"公益"的條件下 可以"法律"去"限制"人民的權利. 也因此 人民的權利是有可能受到法律的"限制",可是 "限制"並不是剝奪, 因此 憲法當中雖規定可限制人民自由權利 但並非可"剝奪"人民的自由權利 所以 任何人都可以享有"自由權" 僅是可能會被限制.
至於您說的什麼樣的人沒有自由 乃是孫文演講時曾提到 "學生" "軍人" "公務員"沒有自由,但其應該只是誇張的說法. 其意義應該僅是因身分 而自由權會受到某些限制而以.
2005-08-06 22:27: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1⤊ 0⤋
還有一個人,那就是我!
2011-05-03 10:02:2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Yang 3 · 0⤊ 0⤋
憲法規定任何人均享有自由權
只是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自由權可以受到限制
犯人之自由權受到限制是因為刑法規定犯法之人課予自由刑...
如果你是問憲法本身的規定的話
答案是「沒有一條規定什麼人沒有自由權」
2005-08-01 08:49:5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KKMAN 5 · 0⤊ 0⤋
軍人犯人國中以下學生
2005-08-01 07:57:4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7 · 0⤊ 0⤋
憲法明確規定:
學生、軍人、公務員和犯人有被限制的自由權。
2005-08-01 07:58:18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