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日本統治台灣幾年?又是西元幾年到幾年?又被稱為甚麼戰爭呢?
2005-07-31 10:59:19 · 10 個解答 · 發問者 蒼蒼 2 in 藝術與人文 ➔ 歷史
日本為甚麼會投降呀?
2005-07-31 11:57:58 · update #1
甚麼是慰安婦?
2005-07-31 11:59:39 · update #2
1。請問日本統治台灣幾年?又是西元幾年到幾年?又被稱為甚麼戰爭呢?
50年
1895-1945
甲午戰爭割台
2。日本為甚麼會投降呀?
因為中日八年戰爭戰敗 無條件投降
3。甚麼是慰安婦?
慰安婦就是軍妓
而且是被迫被拐去當軍妓的
當時日本人從日本殖民地上
如台灣 脅迫很多婦女去當慰安婦
如果再不懂什麼是軍妓
我也沒辦法了..............
2005-07-31 11:00: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1895-1945年,台澎受日本統治。
中日甲午戰敗,台灣割讓給日本。
太平洋戰爭時,日本戰敗,台灣又被割讓給中國。
2006-04-05 12:42:2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2⤊ 0⤋
50年
1895到1945
中日甲午戰爭
2005-08-11 07:30:3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1⤊ 0⤋
1895-1945年,台澎受日本統治。
中日甲午戰敗,台灣割讓給日本。
太平洋戰爭時,日本戰敗,台灣又被割讓給中國。
2005-08-14 12:26:1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這..翻課本就有了吧?
2005-08-02 20:33:38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1 · 0⤊ 0⤋
算起來是五十年....
西元一八九五年(光緒二一年)四月,簽訂"馬關條約"割讓臺灣澎湖給日本
西元一九四五年(民國三十四年)臺灣脫離日本的殖民統治啦^^"
叫作-"甲午戰爭"
2005-07-31 11:05:19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從1895年到1945年日本佔領台灣長達50年史稱「台灣割讓」或「乙未割台」。戰爭?是啥哇?是甲午戰爭清朝把台灣割讓給日本的啦(馬關條約)然後中國打八年抗戰..日本戰敗才將台灣歸還
2005-07-31 11:03:41 · answer #7 · answered by 寶鴨 7 · 0⤊ 0⤋
日本:1895-1945年 8年抗戰結束 將台灣歸還給中華民國政府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105052706587
2005-07-31 11:02:36 · answer #8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http://www.geocities.com/lui_ho_fung/3.htm
(一)甲午戰爭與馬關條約
談到清廷割讓台澎給日本之緣由,必先將歷史拉回到光緒元(一八七五)年。
中國自古以來就是朝鮮的宗主國,光緒元(一八七五)年,當時的朝鮮國王李熙還年幼,由其生父李是應攝政,是為「大院君」。李是應為人守舊排外,尤怨惡日本自從明治維新以來,那副囂張不可一世的嘴臉,竟下令:「與日本交涉者,處死刑」。
這一年,有艘名曰「雲揚號」的日艦,停泊在朝鮮江華島沿海附近進行海域測量。朝鮮人一見日艦,竟在排日情結下,不分青紅皂白地發炮攻擊。雲揚號當然不甘示弱,不但全力應戰,還以精湛的火力反擊,摧毀對方砲台,攻陷永宗城。在此危急情勢下,身為朝鮮宗主國的清政府,理應出面干預,但清廷怯懦、無能,反而在日方專橫之下,落入日本人的圈套,雙方約定認朝鮮為獨立自主國。
關於此事件的來龍去脈,羅惇融在《中日兵事本末》此書中,有段詳細的記載:「光緒元年秋,日本以兵艦突入朝鮮江華島,毀其炮台,焚永宗城,殺朝鮮兵,掠軍械以去。復以兵艦駐釜山,要盟。方副島種而之來議也,乘間語總署,朝鮮是否我屬國,若為屬國,則由我主朝鮮通商事。總署答以朝鮮雖我藩屬,而內政外交,聽其自主,我朝向不與聞。……至是,日本以兵脅朝鮮,而遣開拓使黑田清隆為全權大臣,議官井上馨副之,赴朝鮮議約。二年春,約定認朝鮮為獨立自主國,互派使臣,並開仁川、元山兩埠通商,日艦得隨時測量朝鮮海岸,中國視之漠然也。」
光緒八(一八八二)年,朝鮮發生新舊黨之爭。
朝鮮自江華島事件後,國內維新派組開化黨,是為新黨;舊黨則以大院君李是應為首。因國王李熙妃閔氏及其族與李是應不睦,李是應遂唆使兵變,焚日本使館,殺日本中尉崛本禮造。
日本乘機出兵干涉朝鮮內亂,清廷亦出兵往援。亂平,中國與日本皆駐軍漢城。
光緒十一(一八八五)年,李鴻章與伊藤博文於天津簽訂中日「天津條約」,中日兩國均自朝鮮撤兵,並規定:「將來朝鮮如有事,中日兩國或一國要派兵,應先互行文知照;及其事定,仍即撤回,不再留防。」
光緒二十(一八九四)年三月,朝鮮東學黨黨魁崔時享,於金羅道聚眾起兵叛變,號召殺日本人及政府權貴,國王李熙恐慌,向北京告急。四月,直隸提督葉志超奉令率軍趕赴朝鮮,屯牙山,並按中日天津條約之規定電告日本。東學黨聞中日軍隊已至,不戰而潰。五月,袁世凱以東學黨潰散、亂平,要求中日同時撤兵。但日政府反要求中日兩國留兵,共同改革朝鮮內政,但被清廷所拒。六月,日軍突然衝入王宮,囚禁國王李熙,命大院君李是應主國事。李是應為報光緒八(一八八二)年遭清廷誘捕,將其囚禁中國保定之恨,不經思考,馬上答應為日本效力,並下令驅逐在朝鮮的所有華人出境。
李鴻章眼看事態不妙,急調總兵衛汝貴、提督馮玉崑速速由大東溝登陸,進駐平壤;另調陸軍十餘營,乘英輪高陞號趕赴牙山,並派出八艘北洋軍艦護送,沒想到半途竟遭日艦截擊,潰遁而逃,清軍溺死千百餘人,日陸軍乘勝又轉攻牙山,清軍大敗。
七月(一八九四年八月一日),清德宗載湉下詔對日宣戰,掀起一場攸關台灣命運的戰爭,雖然戰場遠離台灣甚遠,但台灣卻須承擔、飽嚐這場戰爭的禍果。
從光緒二十(一八九四)年七月爆發中日甲午戰爭開始,短短三、四個月,清軍連連失利,損失慘重,逼得清廷連忙央請美國出面試探調停。結果,不但被日政府所拒,反而變本加厲;日軍渡過鴨綠江、侵入遼東,大連、旅順相繼失守,清政府苦心經營所建置遺留下來的新式砲台、槍械、船塢等,全部資與日敵。日軍更在旅順展開瘋狂大屠殺。對於此事件,美國報紙曾指責道:「日本為一穿著文明外衣,而具野蠻筋骨的怪獸。」
此期間,北洋艦隊雖奮力守衛,但正如國父孫中山先生上書直隸總督李鴻章書中所說的:「圖強之策,非僅依船堅砲利,必求其人盡其財,地盡其利、物盡其用,貨暢其流。」但李鴻章置之不理,結局是:光緒二十(一八九五)年元月,北洋艦隊全垮,清廷了悟大勢已去,馬上指派總理各國事衙門大臣戶部侍郎張蔭桓、署湖南巡撫邵友濂前往日本廣島議和,卻被日本全權大臣伊藤博文以「全權資格不足」之理,拒絕和議,並謂:中國如有誠心求和,「必委其使臣以確實全權,選擇有名望官爵,足以擔保實行條約之人員當此大任。」
光緒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年二月),清廷授李鴻章為頭等全權大臣。
光緒二十一年二月十四日(一八九五年三月二十日),李鴻章以全權大臣身份再赴日本廣島與日本全權大臣議和,李鴻章要求先停戰,伊藤博文反要求清政府以大沽、天津、山海關為質,雙方焦聚不夠,談判沒結果。逮至第三次會議時,伊藤表示,日軍正準備進攻台灣,明顯表露日本想獵取台灣的野心。會議結束,李鴻章由春帆樓返回行館途中,遭日人小山豐太郎狙擊,李鴻章左頰中彈,昏厥,日方為免受世界輿論指責,始允先停戰議和。
議和期間,清政府千方百計想運用國際關係,來挽救只賠款不割地的議和條件,但在日人咄咄逼人之下,終被迫於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與日簽訂「馬關條約」。
清廷承認朝鮮獨立;將遼東半島、台灣全島及澎湖列島割讓與日本;賠款二億兩;開沙市、重慶、蘇州、杭州。
由於遼東半島地理位置特殊,影響多國權益,因此俄、德、法三國駐日本公使,同時向日本提出備忘錄,勸告日本不得佔領遼東半島;俄太平洋艦隊及西伯利亞陸軍亦悉行動員,示將一戰。在此強硬干預下,日本不得已宣稱放棄,而由中國加償軍費三千萬兩。
有關台灣割讓給日本的狀況,明白記載在「馬關條約」第二條之內:
一、略(遼東半島部份)
二、台灣全島及其附屬諸島嶼。
三、澎湖列島,即英國格林威治東經一百一十九度至一百二十度,及北緯十三度至十四度間的各島嶼。
第五條亦有如下之文字:
「日清兩國政府於本約批准交換後,立即各自派遣一名以上之委員赴台灣省,實施該省之讓渡事務,但需於本約批准交換後二個月內,完成上述之讓渡。」
林子候先生在試論<甲午戰爭在近代史上的重要性>一文引述傅啟學的《中國外交史》和柳克述的《近百年世界外交史》的內容說:
「綜觀馬關條約的內容,可謂十分苛刻。以賠款說,鴉片戰爭賠款二千一百萬元;英法聯軍之役,對英法各賠款八百萬兩;向俄國收回伊犁,賠款九百萬盧布;……而對日本此次的賠款,竟超過中國歷年賠款的四倍以上。以割地說,鴉片戰爭僅割讓香港一島;中法戰爭僅承認越南獨立,但此次條約,不僅承認朝鮮獨立,而且割讓中國的領土台灣和遼東半島;以及在中國通商口岸從事各種製造工業,更是中國國民經濟的最大致命傷。……自馬關條約有此條款後,各國皆援最惠國之待遇,一律共享;於是中國工業,全被帝國主義的資本所壓倒,不能抬頭。以另訂新約來說,以中國與泰西各國現在約章為本。從此日本人在中國享有領事裁判權,及各國所取得的一切權利。以內河航行權來說,四國天津條約,中國允與外人的內河航行權,只限於長江自漢口以下,現在則不但擴充至漢口以上,且到重慶,並且還允許外輪航行自吳淞江以至蘇州、杭州兩地的運河,我國內河航行權,至此喪失無餘。」
2005-08-10 12:59:21 補充:
丟一顆原子彈還不投降?那我把你的國家移為平地好了= =+(呵呵...狠吧)
2005-07-31 11:01:42 · answer #9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根據我讀的社會課本是50年又5個月
從1895~1945
1894(光緒20)清廷與日本為了朝鮮問題爆發甲午戰爭
1895(光緒21)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 割讓台.澎.金.馬 遼東半島
中國代表-李鴻章 日本代表 伊藤博文
1945(民國34)日本在2次大戰中宣告無條件投降
2005-07-31 11:01:11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水能載舟 也能煮粥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