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津貼請領有何限制嗎?~我老爸滿65歲了!~不知道他可不可以申請的到!~什麼狀況下不能申請呢?
2005-07-05 13:09:4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條例之發放對象(限制)為何? 答覆:凡年滿六十五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三年內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之國民,未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請領本津貼,每月新臺幣三千元。 (一)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 (二)領取軍人退休俸(終身生活補助費)、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 事業人員月退休(職)金或一次退休金。 (三)已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或榮民就養給與者。 (四)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 (五)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超過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者。 (六)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前項第五款土地之價值,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房屋之價值,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已領有第一項第三款所訂津貼、補助或給與者,於本條例施行後,不得轉請領本津貼。但喪失領取資格者,不在此限。
2005-07-05 19:12: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秉達 7 · 0⤊ 0⤋
新通過的敬老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中明定,年滿六十五歲,最近三年內,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的國民,得請領每月三千元津貼。 為避免重複發放,條例中訂有「排除條款」,包括:一、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二、領取軍人退休俸、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三、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的總額,自年滿六十五歲當月起,按月折抵完竣;四、已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或榮民就養給與;五、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的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合計五十萬元以上;六、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五百萬元以上;七、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等,都不得請領老人津貼。
2005-07-05 19:14: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