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七十多歲的老婦人,賣麵栽培兒子成為醫生,但他兒子現在卻不願負起照顧年邁多病的他的責任,這個兒子因為不履行扶養父母的義務,該負何種法律責任?
無法律責任/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
>>是上述的哪一種法律責任呢?
2005-07-02 10:56:39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名稱: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 修正)
第 294 條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
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95 條 (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前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2005-07-02 11:51:4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不太呆 5 · 0⤊ 0⤋
應負民‧行事責任,親屬間互負撫養之責,可尋民事求償。
2005-07-03 08:41:3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刷 2 · 0⤊ 0⤋
那種不孝子以後一定會得到報應,死了會下十八層地獄,我最恨那種豬狗不如的傢伙了....
2005-07-03 01:14:58 補充:
真是比畜牲還不如啊
2005-07-02 21:14:1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覺得無法律責任=.=
2005-07-02 11:38:0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彩夢影蝶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