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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6/29讓一家檳榔店給人家,他開了一張50,000支票給我.我們沒簽讓渡書.當時有房東.我和他三方.我去銀行用了我的帳戶存進去了.這問題很複雜我這個月租是到7/6.到租期是到9/6所以他接著簽一年的約從7/6才開始接.今天7/1他竟然打電話告訴我一聲說.要我還他50,000.因為房東6/30(就是頂讓出去的隔天晚上)竟然告訴他(房東是海產店他也是承租人.只是再分租給人).他的店可能也要頂讓.所以新房東不知道會不會再承租給他,叫他看著辦.意思就是叫他來找我解決.而且他還說我是不是跟房東套好.騙他打店下來.剛好隔天又說可能地租不成.所以才叫我還他五萬
首先我真的是不知情的第三者.房東要把他的店頂讓應該是意思很久的事,不可能是臨時,為何別人來打我的店時他不說.至少要先和談.再看我要怎麼把店打掉,但他竟然6/29和他簽了7/6開始承租一年的約隔天才這樣害我.如果我今天沒把店頂讓,我是不是那個臨時被趕的人,重點是他叫我還他50,000元.我好不容易才打店讓出去.結果事還未了.我的問題是.他會不會透過他的開票滙豐銀行.查到我的帳戶或者透過內部關係查到我家住址我的個人資料來找我及我家人的麻煩.我是不知情的第三者要還他50,000元嗎?

2005-07-02 09:14:23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我有告訴他頂讓金40,000+房東押金10,000我實收40,000而已.他叫我還他50,000

2005-07-02 09:16:41 · update #1

被承租人-地主,(海產店-承租人.我再跟海產店分租一小塊地而己)貨櫃屋的產權是我的.後來海產店說要頂讓出去.若換新的老闆來租.就不能再和他分租了.

2005-07-08 09:31:16 · update #2

1 個解答

說真的,你寫得讓我看不大懂,我試著分析一下相關人等的關係:某甲:真正的房東,開海產店的,切出一小塊為檳榔店。某乙:二房東,向某甲承租檳榔店,再轉租給你。某丙:就是你,向二房東某乙承租檳榔店。某丁:檳榔店新承租人,他向某丙(你)承租這間檳榔店。某戊:海產店新房東,某甲(房東)打算將海產店頂讓給某戊。海產店之產權包含檳榔店。6月29日,某丙(你)將檳榔店頂給某丁,某丁開立一張50,000元支票給某丙(你),且某丙(你)已將這張50,000元支票存入銀行(應已兌現入帳),某乙(二房東)亦在場,唯雙方未簽讓渡書(正常情況應該只能算租賃權之讓渡,而非產權之讓渡),但協議自7月6日起承租。6月30日,某乙(二房東)告知某丁,某甲(房東)打算將海產店頂讓給某戊(海產店新房東),之前檳榔店之讓渡可能失效。7月1日,某丁向某丙(你)表示因檳榔店之讓渡可能失效,故要求返還50,000元。如果以上所整理的狀況是對的,那麼真正的善意第三者是『某丁』,他有權要求某丙(你)退還他所預付的租金50,000元。因為『檳榔店之產權包含在海產店之下』,如果某甲將『海產店(含檳榔店)』整個轉讓給某戊,則『海產店(含檳榔店)』的產權已轉移至某戊手中,之前某甲(房東)與某乙(二房東)之間的租賃關係已經消滅,某乙(二房東)與某丙(你)、某丙(你)與某丁之間的所有約定亦伴隨消滅,你就必須先把錢還給某丁!未來某乙(二房東)、某丙(你)與某丁都可以直接去找某戊爭取這間檳榔店的承租權。另回答你的問題:『將受到的支票軋入個人帳戶,是否可透過開票銀行查到收款人的個人資料?』開票人可以向銀行查詢收票人(背書人)是誰,亦即他當然有權知道是誰將他的支票軋入個人帳戶呀!如果某丙(你)堅持不退還,某丁是可以到法院告某丙(你)的,至於會用什麼罪名,一般可能用『詐欺』、『侵占』吧!且因為你跟他之間的契約已消滅,這五萬元你全部都得退還,跟這筆錢是否包含頂讓金或押金,完全無關了!《94年7月9日03:00補充》依你的補充說明,各人的相對關係是否變為以下情況:某甲:地主,將土地租給某乙開海產店。某乙:向某甲承租土地開海產店,再切出一小塊土地,分租給某丙(你),某丙(你)再置放貨櫃屋,做為檳榔店。某丙:就是你,向二房東某乙承租一小塊土地置放貨櫃屋,經營檳榔店。某丁:某丙(你)將檳榔店(貨櫃屋)讓渡給某丁。某戊:某乙打算將海產店全部轉租給某戊,若兩造完成租賃契約,則某戊就成為某丙(你)貨櫃屋所在小片土地的二房東了。海產店之土地所有權狀必然包含貨櫃屋所在小片土地。狀況分析修正如後:因為『貨櫃屋檳榔店』屬於流動資產(相對於土地是可以移動的),如果某丁接受某丙(你)將『貨櫃屋檳榔店』讓渡給他的條件(他只要在這個地點賣檳榔)消失,那他仍然有權要求你返還這五萬元。除非某丁表明只是要你的貨櫃屋,那你只要退回房東押金10,000元,並須任由某丁將貨櫃屋運走。還有一種情況,是你再與某戊打合約,承租這一小塊土地,那你就可以依與某丁的約定,交付讓渡標的物(貨櫃屋檳榔店與其所在之小塊土地),且不用返還那已經軋入帳戶裡的五萬元。(當然,某丁也可以只與你簽貨櫃屋檳榔店的讓渡契約,付給你四萬元,你得退還某丁一萬元。同時某丁可以自行與某戊打合約,承租那一小塊土地。

2005-07-07 20:35:0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愛貓的麵】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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