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我家狗狗在我家前面的馬路莫名其妙就被撞死了~
這樣我可以告那個撞到狗的人嗎??
如果可以該以什麼罪名告他??過失殺狗麼= =?
2005-06-20 15:28:29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車禍請打妖妖久= 4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可以
你有兩種選擇
一是刑事的毀損罪
二是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
兩者可以競合提起,也可以分別提起。
但是不是過失殺狗。
2005-06-20 16:49:0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強 4 · 0⤊ 0⤋
法律專家瓶子精靈大大,為什麼不能告毀損?請附理由說明之
2005-08-09 20:08: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建勳 1 · 0⤊ 0⤋
一. 請問你家前的馬路是多大的[幾米的路寬]
二. 是否有區分分隔島或快慢車道
三. 如果因為狗跑到路中間 為了閃避狗而撞車 是否可以求償
四. 如若讓狗跑到快車道 為了不撞到狗而緊急煞車
導致連環車禍 責任要怎麼歸屬
若因而有人受傷 是不是人命不如狗
2005-06-21 15:30:5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不太呆 5 · 0⤊ 0⤋
本來就可以告毀損,撞死我的狗,我相對於犯罪人來說,就是「他人」,你撞死我的狗,就是你毀損他人(我)之物,致生損害於他人(我)。損害賠償部分,實務上也有「精神撫慰金」的例子
2005-06-21 22:51:23 補充:
動物所有人責任在民事求償會列入過失相抵,至於因而造成連環車禍,若寵物主人有過失,那是另案傷害的刑責問題
2005-06-27 08:35:33 補充:
緊急避難需做法益衡量
2005-06-20 18:39:3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Charles Ko 7 · 0⤊ 0⤋
ㄜ...客觀構成要件該當。已經損害他人了啦。=.=
主觀構成要件是否為故意才是問題。
故意毀損他人的狗,若不會構成毀損,那354就是具文了=.=
2005-06-22 01:35:03 補充:
為了閃狗導致連環車禍,不能適用緊急避難,就是生命法益遠高於狗命的證據。
2005-06-20 18:31:07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