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學校的代理老師,聘約期從93/8/27至94/7/1止,這樣的聘期是否滿一年呢?
2005-06-16 07:00:39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沒有滿一年~~~因為滿一年所享的福利與正職老師相同~~~所以很多公家機關會玩文字遊戲~~~目的就是不讓約聘的我們享到他們的福利~~~我們之前簽的約就是11個月又27天~~~哎~~~!!!
2005-06-16 07:03:0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有啦
有滿一年
8月.7月都有跨到
2007-08-28 08:09:2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哈哈 2 · 0⤊ 0⤋
全世界沒有一條法令規定契約一定要一年
名稱:勞動基準法
(民國 91 年 12 月 25 日 修正)
第 9 條 勞動契約,分為 "定期契約 "及 " 不定期契約 "。
" 臨時性 "、 " 短期性 " 、 " 季節性 "
及 "特定性 " 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一 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二 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
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
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
2005-06-20 17:48:2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不太呆 5 · 0⤊ 0⤋
契約到期日應該是94/8/26,因為契約是從簽約日起開始計算的哦
2005-06-20 17:24:1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