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覺得自己不適合活在家裡,
所以想請教各位大大,幾歲可以不理會
家人的反對,搬出居跟朋友同居呢?
感謝回答!(請根據法律來回答)
2005-06-15 16:58:18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resan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刑法18歲不就算成年了嗎?
搬出去只是想有自由,將來有
能力還是會回來孝順父母滴!
2005-06-15 17:05:07 · update #1
不只是搬出去住的問題
有些東西是相對的 參考看看吧
名稱:民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第 12 條 (成年時期)
滿二十歲為成年。
第 1060 條 (未成年子女之住所)
未成年之子女,以其父母之住所為住所。
第 1084 條 (親權 (一) -孝親、保護及教養)子女應孝敬父母。
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
第 1085 條 (親權 (二) -懲戒)
父母得於必要範團內懲戒其子女。
第 1086 條 (親權 (三) -代理)
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
第 1088 條 (親權 (四) -子女特有財產之管理)
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由父母共同管理。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有使用、收益之權。
但非為子女之利益,不得處分之。
2005-06-15 17:07: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不太呆 5 · 0⤊ 0⤋
到死都不可以不鳥父母!
雷公會劈你喔!!!
2005-06-15 17:58:3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naya 2 · 0⤊ 0⤋
民法第1127條
家屬已成年或雖未成年而已結婚者,得請求由家分離。
2005-06-15 17:22:4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鑑古知今 7 · 0⤊ 0⤋
不管幾歲都不可以不鳥父母,把你生養到有自己思想了,你卻不想鳥他們,也許他們真的嚴厲嘮叨點, 你想過他們的出發點嗎?
成年後隨時你都可以走人搬出去,只不過父母氣憤嚴厲的背後,是不是偷偷躲著傷心你的行為呢?
2005-06-15 17:10:5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民法規定,要獨立出去 (也就是父母沒有監護權了) 的最低年限是二十歲。
不過我是覺得你不要這麼做比較好,該獨立的時候自然會獨立,千萬不要一時個性就離家喔!
2005-06-15 17:01:31 · answer #5 · answered by 無名氏 3 · 0⤊ 0⤋
法律有這種規定嗎- -?
2005-06-15 16:59:27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