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看到一段討論的文字...想聽一聽大家的看法!!靜坐時,大多是觀想[光明]...請問有人觀想[靜坐在黑暗中]嗎?
2005-06-15 10:12:58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社會與文化 ➔ 宗教信仰與靈性
根據個人「目前為止的觀察」,答案是「有的」。不過筆者所表述的那一種觀想「黑暗」,包括,但是不限定於觀想「靜坐在黑暗中」,而其經常會觀想「人性的黑暗元素」的某種呈現,並且不限定於佛教的範圍,簡述如下:觀想光明,是針對自己的人性進行提煉萃取,以至於,人性的提煉萃取後的元素,將和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性光明元素有「全然的符合與連結」;反之亦然。在沒有充分證據以茲證明的前提下,我也相信以下的對偶認識,如果有人宣稱,自己的人性經過提煉萃取後的元素,不存在著和這個世界上所有人性的黑暗元素有「全然的符合與連結」,那他可能還不是真的認識自己。為避免筆者不擅於文字,或因為不適當的文字精鍊,致使網友難以理解筆者的意思(因為已有網友詢問),筆者以家常話作個補充,那就是,真正的事實「極可能」是,無論經過何等的努力,每一人類個體的人性中的光明面和黑暗面,都和人類世界已知的所有的人性黑暗面的元素,存在著全面性的符合與連結,否認這個事實者,就「極可能」不是真正的認識自己,以致於基於這個否認所產生的對於靜坐的認識,根本就是幻想。接續前述的對偶認識,我的記憶如果沒有失誤,可能也是釋伽牟尼在證道的時候,被描述他看到美女的誘惑,和毒蛇的威脅,那些誘惑和威脅不是外來的,那象徵著他內心的慾望與恐懼,並且是在他刻意的情形下,通過提煉萃取其自身人性的黑暗元素,而故意使之顯現出來,並且嘗試著與之取得合諧而非消滅,以得証道。後記:1、筆者在此純粹作知識的分享與交流,並且謹慎地表示,不鼓勵任何網友因為好奇或是以為一定正確而學習,並且在沒有他人輔助的情形下,率爾嘗試,因為深層自我的人性黑暗元素的事實與現實,對於當代人類(現下成人社會,不涉未來新生代)而言,過度駭人,以致於不是他的身心可以承受。2、不過,這個不鼓勵,絲毫不減損筆者透過「目前為止的觀察」所獲致的信心。3、文中的「某種呈現」究竟是如何呈現,之所以未被描述,是筆者選擇如此的結果,針對此點,即使有網友續問,亦無法以語言傳達。4、筆者的這個觀點,並且和密宗佛教的教義本質,尤其是顯宗信徒特別排斥的部份,有著重要的關聯性,然而因為已經超出此問題的範圍,並且筆者沒有自信可以以語言傳達,故,不在此述,而此部份的無法以語言傳達,也可能是密宗之何以為密宗的原因。5、為避免可能會有的非理性指稱,認為筆者的意見是基於對密宗的宣揚,筆者在此聲明,筆者不是佛門修行人,對於佛學的涉獵極度地少,無論是顯宗或是密宗,並且,宣揚密宗完全不是筆者的興趣,而筆者如此表述,亦不難加以理解,因為無論是任何的宗教、哲學、流派、修行法門,歸結到最後,亦只不過是區區「人性」二字爾爾。
2005-06-20 17:34:36 補充:
只是個人淺見,不用客氣;我也從您的知識分享獲得許多正面的學習。
此外,基於您近日在知識+為文中可能有的感性活動,筆者在此順便一提,您曾發問的問題經常是結構完整、開放而不拘於某種範圍的,會較易吸引他人分享自己所學,是一件自然的事情。
並且您對於知識的追求可能經常顯得能夠調處感性活動,以至於為文受到感性活動干擾的程度,已經是屬於極低的層次,令人敬佩。
未來希望在知識+分享的路上,大家繼續前進,對於新異特殊的課題,鼓勵部份友人如您自身一般,一貫保持一個開放的心。
我發表這個意見,無非是希望以後能看到您一如過去的分享,才不致令吾等生憾。
再次感謝。
2005-12-22 22:03:53 補充:
原文第十四行中,「都和人類世界已知的所有的人性黑暗面的元素」,添加更正為「都和人類世界已知的所有的人性黑暗面及光明面的元素」,請讀者明察。
2005-06-16 13:37:2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M 4 · 0⤊ 0⤋
善知識,您為眾生問得好。惠能大師早就準備好答案了。
六祖壇經:設有人問:『何名為暗?』答云:『明是因,暗是緣,明沒則暗,以明顯晦,以暗顯明,來去相因,成中道義。餘問,悉皆如此。』汝等於後傳法,依此轉相教授,勿失宗旨。」
師,一日喚門人法海、志誠、法達、神會、智常、智通、志徹、志道、法珍、法如等曰:「汝等不同餘人,吾滅度後,各為一方師。吾今教汝說法,不失本宗,先須舉三科法門,動用三十六對,出沒即離兩邊,說一切法莫離自性。忽有人問汝法,出語盡雙,皆取對法,來去相因,究竟三法盡除,更無去處。」
「三科法門者,陰界入也。陰是五陰:色受想行識是也。入是十二入,外六塵:色、聲、香、味、觸、法;內六門:眼、耳、鼻、舌、身、意是也。界是十八界:六塵、六門、六識是也。自性能含萬法,名含藏識;若起思量,即是轉識。生六識,出六門,見六塵,如是一十八界,皆從自性起用。自性若邪,起十八邪;自性若正,走十八正。含惡用即眾生用,善用即佛用。用由何等,由自性有。」
「對法外境,無情五對:天與地對,日與月對,明與暗對,陰與陽對,水與火對,此是五對也。法相語言十二對:語與法對,有與無對,有色與無色對,有相與無相對,有漏與無漏對,色與空對,動與靜對,清與濁對,凡與聖對,僧與俗對,老與少對,大與小對,此是十二對也。自性起用十九對:長與短對,邪與正對,癡與慧對,愚與智對,亂與定對,慈與毒對,戒與非對,直與曲對,實與虛對,險與平對,煩惱與菩提對,常與無常對,悲與害對,喜與嗔對,捨與慳對,進與退對,生與滅對,法身與色身對,化身與報身對,此是十九對也。」
師言:「此三十六對法若解用,即通貫一切經法,出入即離兩邊,自性動用,共人言語,外於相離相,內於空離空,若全著相。即長邪見,若全執空,即長無明。執空之人,有謗經直言不用文字,即云不用文字,人亦不合語言,只此語言,便是文字之相。又云直道不立文字,即此不立兩字,亦是文字,見人所說,便即謗他言著文字。汝等須知,自迷猶可,又謗佛經,不要謗經,罪障無數。若著相於外,而作法求真,或廣立道場,說有無之過患,如是之人,累劫不可見性,但聽依法修行,又莫百物不思,而於道性窒礙。若聽說不修,令人反生邪念,但依法修行,無住相法施。汝等若悟,依此說,依此用,依此行,依此作,即不失本宗。若有人問汝義,問有,將無對;問無,將有對;問凡,以聖對;問聖,以凡對。二道相因,生中道義,汝一問一對,餘問一依此作,即不失理也。設有人問:『何名為暗?』答云:『明是因,暗是緣,明沒則暗,以明顯晦,以暗顯明,來去相因,成中道義。餘問,悉皆如此。』汝等於後傳法,依此轉相教授,勿失宗旨。」
2005-06-15 16:25:2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生命愛徒 7 · 0⤊ 0⤋
根據一個曾練習的親人經驗,有觀想(黑暗)者發生過一練靜坐即產生無限下沈的感覺,似乎沈入無限黑暗之中,完全抓不到東西可停止的詭異感覺,好不容易回神醒來後,就再也沒有練過靜坐,奉勸你修習靜坐一定要明師指導,不可胡亂觀想,否則產生副作用就麻煩了。
2005-06-15 10:55:1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King 4 · 0⤊ 0⤋
基礎佛學˙眼根 必定 有看見 眼塵 而產生 眼識 ˙觀想 光明 與 黑暗 , 則是一樣的˙例如 : 所謂的 [無眼塵 ] , 仍有 眼根 以及眼識 ˙所以眼見 是 不滅的˙從眼根 所產生的 眼識 , 必有看見 眼塵 ˙此時的 眼塵 並無 黑暗可言的˙祇是 看到 黑色而已 ˙並不是 看不見哦˙必須要搞清楚哦 ˙專有名詞 : 眼見 ˙( 無所不見 ,亦無所見 . )可見到 光明與黑暗 ˙
2005-06-15 10:33:4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