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甚麼是科學的亂象? 它有定義存在嗎?
2005-06-11 10:23:3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7 in 科學 ➔ 其他:科學
科學的亂象就是巫毒科學,巫毒科學的定義如下:巫毒科學﹙Voodoo science﹚是下列三種另類科學的統稱。1:科學研究者都是常人,因此也會傾向於只看到自己希望看到的事,而導致錯誤的結論,這種自欺欺人的科學稱為「病態科學」﹙Pathological science ﹚。2:研究者故意用些似是而非的辯證,企圖混淆及誤導缺乏科學背景的聽眾,這種只有可能性,卻缺乏實際的證據證明其可行的科學稱為「垃圾科學」﹙Junk science ﹚。3:研究者甚至以完全沒有實際證據的理論作為其研究的中心思想,這種以非科學的假設,卻披上科學的外衣的科學稱為「擬科學」或「偽科學」﹙Pseudoscience ﹚。其實判斷真科學與偽科學並不難,真科學的結果必定使我們對物質世界的瞭解更深入,理論更完全,而從這些瞭解到的知識發展出來的技術,必定是可被世人所用的。http://scc.bookzone.com.tw/sccc/sccc.asp?ser=115抱歉上列網址線在無法連上,現提供下列網址做補充。http://www.psroc.phys.ntu.edu.tw/books100/88D.htmhttp://www.wisknow.com/version/book/query_D.php?book_id=SL002-1http://www.sciscape.org/articles/re_vs/
2005-06-12 14:30:58 補充:
你好:
很榮幸的在這裡用理性的態度,討論我們對科學認知方面的問題。
首先很抱歉的:參考網頁現在確實是連不上去,已另外提供補充說明的網址。
你所說的3點的確是在科學的求證過程中所必須保持的精神、假設、求證、重建及質疑,這一些小弟也頗為認同。
也正因為這些所必須保持的態度被誤用,才會引起所謂的科學亂象。
關於巫毒科學一詞引用羅伯‧派克(Robert Park)所著一書﹙Voodoo science﹚的譯名現在在台灣已知道有兩個翻譯本,一為陳麗如小姐所譯,另一為周孟曄先生所譯。如果有興趣可以參考一下。
最後回答中人人可用一詞,經說明後個人也認為的確不妥當,將會修正,再次感謝您的指正。
2005-06-11 13:25:1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清仔 7 · 0⤊ 0⤋
小弟對樓上所提供「真科學」與「偽科學」的二分有不同意見。(由於參考資料的網站連不上,因此無法進一步參照,請見諒。)
1. 既然科學研究者「都是」常人,那麼,在研究過程中,誰能知道自己,或者別人,「只看到自己希望的事,而導致錯誤的結論」?既然無人能宣稱自己有「真理的所有權」(我想這該是基本的科學精神吧),那麼所謂正確或錯誤只能在不斷辯證中逼近,而不是一種固定不變的狀態。
2. 就小弟對科學粗淺的認識,許多科學所賴以建立的理論,並非皆「已有確實證據」。相反的,科學建立的早期往往必須依賴一套「典範」,這套典範並非「已被證實為真」,而是因這套典範可以較理想地解釋此學科相關的觀察現象與資料。
2005-06-12 05:08:14 補充:
2.(續)然而大家可曾想過,現象何其多,最初為何選擇了觀察某些現象而相對忽略了另一些現象呢?這其中難道沒有所謂「只看到自己希望的事」之類的武斷因素存在?例如在光學發展的歷史中,最早期從伊比鳩魯、亞里斯多德等人理論的百家爭鳴,到十七世紀、十八世紀「波動說」與「粒子說」的對立,直到二十世紀初期量子力學出現,定義「光子」為「同時具有波動性與粒子性的量子實體」,才算平息此學科內的紛爭。早期學者的觀察與因之發展的理論儘管都不完全,然而卻不能因此說他們是「偽科學」,而事實上他們的觀察對後來的光學的發展也貢獻良多。
2005-06-12 05:09:33 補充:
3. (「真」)科學知識的發展是否為人人可用,恐怕值得懷疑。太空知識的發展並未讓每個人都可成為太空人。同樣的,醫學知識的發展,是否真「造福了大眾」,還是讓更多人被排斥於醫學知識之外,讓自己就醫時置身於醫療體系絕對知識權力的擺佈之下,可能有更多的爭議。
小弟淺見,謹供參考。
2005-06-12 15:57:47 補充:
感謝您的回應與補充資料。
看了您的補充資料,我想比較瞭解您的回答想表達的意思了。您引用書籍的作者羅伯‧派克,當然是想藉巫毒科學﹙Voodoo science﹚這個詞,來描繪今日美國的某些社會現象。然而我們根據自身的經驗,不難想像這些事情絕不僅限於今日的美國,甚至讓在台灣的我們想到許多身邊的例子。
可惜以「書籍介紹」的篇幅,仍然難以讓人瞭解作者如何「發現」以及「確認」所謂的巫毒科學。例如,「生物場治療法」如何「純屬子虛烏有」呢?「低溫核融合」的研究又犯了什麼錯誤,以致於被歸類為「偽科學」?
2005-06-12 15:58:02 補充:
當然以羅伯‧派克提出的議題,必須以一本書的篇幅來闡述。那麼要求此問題要在一題「知識+」的回答中清楚表達,也未免太困難、太苛求了。由是小弟囉囉嗦嗦的「不同意見」暫時告一段落,失禮了。再次謝謝您誠懇的回應!
2005-06-12 01:07:3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