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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育誠的四點聲明:一.議員質詢有免責權--->但免責範圍並不包含造假事件造成社會大眾或他人的嚴重傷害. 二.影帶風波事先並不知情--->黑衣男都坦承議員知情了,分明是睜眼說瞎話. 三.完全出於好意--->情侶因吵架發生兇殺案,男的把女的殺死了,他也可以說完全出於好意啊.搶匪搶銀行也是出於好意啊,要拉近貧富差距嗎? 四.希望選民再給他為民服務的機會--->每個犯錯的人哪一個不希望別人給機會ㄋ?李慶安也說過這樣的話啊.
結論:把社會大眾當傻子***的四點聲明.

2005-06-11 01:55:47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華英雄 2 in 新聞與活動 最新活動

謹補充(秉達)的意見:議員應該扮演好監督的角色,是一點沒錯而且是天經地義,但是就因為是議員,所以社會給他更多的權力更多的資源來強力監督和揭弊.相對的,也應該接受更高品質的考驗才是.(得饒人處且饒人)在此並不適用.南韓對貪污的總統判刑更嚴厲,所以國家會進步,這是輕重問題.我想你的(是非觀)應該加強才是.

2005-06-11 13:21:09 · update #1

很多人都覺得對(王育誠)很殘酷,有沒有想過那些商家經過這一烏龍事件所受到的傷害有多殘酷.....也許家道就此中落,一厥不振.....三餐發生問題....等等,那是誰殘酷.
我們拿一個皮球用力往牆壁一丟,反彈砸到自己的力量越重.....是皮球對自己殘酷嗎?還是自己造成的ㄋ?

2005-06-11 13:30:20 · update #2

5 個解答

我同意你的看法,我也始終覺得王育誠把社會大眾當笨蛋一樣騙,雖然他的社會追緝令有時候的確達到某種程度的作用,不過作秀的成分仍是居多。真希望有辦法可以敗免這些愛作秀不愛做事的議員或立委,否則最終受害的還是我們這些納稅人。

2005-06-11 02:00: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arren Huang 2 · 0 0

我不喜歡親民黨,不過這跟親民黨沒關係吧~個人造業個人擔,不要再連累別人了啦,爛人。

2005-06-11 22:31: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你已經預設立場,當然他說甚麼都不對當一個民意代表,本來就有揭發弊端的責任和義務也許.......真的有這種腳尾飯現象????只是他用的方法不對罷了,給他人機會是偉大的情操我們也不要那麼激進和主觀有容乃大,不是嗎?

2005-06-11 09:29:3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秉達 7 · 0 0

政治本來就是鬧劇啊~笑笑看看就好~不要生氣了~會傷身的!

2005-06-11 02:13:5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bigmou0930 7 · 0 0

他是個標準***沒錯,
但是您的問題是神麼?

2005-06-11 01:58:3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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