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親屬 叔叔 死亡已2年餘
從不知他有欠銀行債務
最近接到銀行的來電
說我是第四順位
要還他的債務
請問我一定要請律師寫狀紙嗎
還是可以到法院辦理後續事宜即可
或是要如何辦理
謝謝!!
2005-06-08 06:49:07 · 8 個解答 · 發問者 阿傑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也有接過..不過直覺那是詐騙集團.
我姑姑都死N年了.還打來說欠銀行錢真是OOXX
2005-06-11 16:51:2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鐵鵬 2 · 0⤊ 0⤋
根本就沒有繼承權,何需拋棄。
2005-06-10 19:50: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Efes 5 · 0⤊ 0⤋
(拋棄繼承權人應繼分之歸屬)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
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
第二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
同一順序之繼承人。
先順序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繼承。其次順序繼承
人有無不明或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者,準用關於無人承認繼
承之規定。
因他人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之人,為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時,應於知悉其
得繼承之日起二個月內為之。
2005-06-10 10:37:2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不太呆 5 · 0⤊ 0⤋
跟銀行約時間到當地法院談,看他怎麼討? 理由是什麼?
2005-06-08 21:13:5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富 3 · 0⤊ 0⤋
拋棄繼承要在親屬過世的三各月內辦理喔~你都過了兩年了~那前三位繼承人有辦理拋棄繼承的手續嗎??不然怎麼銀行會來找你阿?
2005-06-08 07:20:4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辦理拋棄繼承就好嚕就沒事嚕
2005-06-08 06:58:42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7 · 0⤊ 0⤋
你可以要求放棄繼承!!
放棄繼承的作用是放棄他所有財產,其中包括他生前所欠下的債務!!
但當然,你今天選擇放棄繼承,他會到下一順位,但來日發現他要一筆財產的話,你也沒資格要求繼承!!
其實那種意味和脫離親屬關係有某種程度上的相似!!
2005-06-08 06:55:01 · answer #7 · answered by Marshall 3 · 0⤊ 0⤋
可以辦理放棄繼承,時間要快,否則過了期限就要視為"繼承人",無論遺產是債務或是有價證卷等...都必須一概繼承,不得規避.
2005-06-08 06:54:26 · answer #8 · answered by 鄭小樹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