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問,到底什麼是凝聚性的暖色系,這是我的家政報告裡的內容。
2005-06-04 18:51:1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無聊女子 1 in 藝術與人文 ➔ 其他:藝術與人文
謝謝,可以告訴我有哪些顏色嗎?
2005-06-04 20:49:37 · update #1
圖片參考:http://2004nd.dac.stu.edu.tw/e-learning/esthetics/esthetics_courses/esthetics_pic/05011315554357.gif
第八章、造形因素 8-3造形的基本要素 在第二章形態研究的內容裏,我們瞭解形態形成的因素除了內在的本質因素外,其外在現象之所以成立且存在於吾人之視覺,乃是由於線條與形狀、光線與色彩、材質與肌理、量度與時空等因素使然。而上節所述之造形四大主因也闡明了整個造形行為之總體因素。前者強調的是形態存在的認知,而後者則說明了造形行為的整體架構。本節將繼續探討用以完成造形的幾個基本要素以供讀者參考:造形的基本要素就廣義的界定我們可以把它歸納為「形態要素」、「機能要素」與「審美要素」。形態要素所探討的是存在於形態任何有形的現象。機能要素探討的是含蘊於形態的機構組織所應賦予的弁鉬P孕峞C而審美的要素則在綜合統一各要素以達完美之造形。在二十世紀的優良設計(good design)運動中,對現代造形最為有力的導師之一馬克士比爾(Max Bill)認為:形態+機能+審美=造形,此種論證式的造形解釋,如今活現於各造形領域之上,也通用於各種不同的造形活動。茲就此三大造形基本要素分別討論於后:1‧形態要素形態要素係指構成形態的必要原質,與第二章討論的形態形成的因素有別。形態形成的因素旨在探討形態之所以有此現象之根由,涵貌瑤d圍較廣,除了形態本身存在的條件因素之外,有關影響形態存在的外在相關因素都屬於形態形成的因素範疇。本節僅就構成形態的「形」、「色」、「質」三個基本要素分別說明之。(1)形「形」為構成形態的必要原質。它不僅指物體的外形、輪廓、形體、相貌,尚包括了物體的結構形式。宇宙間有形的事物不計其數,而形的種類更是千變萬化。如此多變且複雜的形態,事實上都可以歸結為點、線、面、體四種基本的形所組合而成的。但是,這些基本形在造形學上的說法與幾何學上的解釋顯然不同。在幾何學上,點、線、面、體純粹是一種理論上所引伸的結構觀念,而在造形學上,點、線、面、體是一種視覺上所引起的心理意識。有關點、線、面、體的性質、關係和計算方法當從幾何學的理論出發。然而如何處理成合乎造形所需之形態,就得從其在視覺上所引起的心理意識去構成之。茲將有關點、線、面、體此基本形在造形學上應有的認知概要的討論如下:點(Point)點在幾何學的定義是「只有位置,而不具有大小的面積,是零次元的最小空間單位」。如在線的兩端、在兩線交叉處、在線的折角處、在圓的中心……等,皆有點的感覺存在。但以造形學的觀點而言,點是一種具有空間位置的視覺單位。在理論上點雖然沒有向度的連續性和擴張性,也沒有一定的尺度界定,但實際上卻具有相對的面積和形狀。只要它與周圍其他造形要素共同比較時具有凝聚的視覺作用,皆可以稱之為點。因此,一個筆尖所沾到的痕跡或一個十公分的直徑的圓,在視覺上都可能具有點的效果,因為筆尖所沾到的痕跡在白紙上具有凝聚的視覺效果;而直徑十公分的圓在一面大牆壁上同樣具有比較性質的凝聚作用。其它如夜空的星光點點,遠海的漁船點點,在高樓俯瞰的人物點點,書本上的文字點點等。綜合的說,點的判斷完全取決於它所存在空間的相互關係,無論它以任何大小形狀出現,只要它在整體空間被認為具有凝聚性,而成為最小的視覺單位時,皆可認為是點。點的主要特性在於通過視線的引力而導致心理的張力。當視野中或畫面上具有其特徵時,我們的視覺就會很快的集中在那一點上。如果有兩個同樣性質的點同時存在於畫面或空間時,視線便來回反覆在這兩點之間而形成一段心理上無形的線。如果有三個點性質的要素存在於同一畫面或空間時,視線便連結此三點為一個虛構的三角形。如果有無數個點性質的要素同時存在於同一畫面或空間時,視線便複雜的相互連結而漸有虛面的感覺。證明,在造形學上,點的連續可以產生虛線,點的集合可以構成虛面。且點與點之間的距離愈短,構成線與面的特徵就愈強。此種由點所構成的虛線或虛面,雖然不像實線或實面那麼具體、結實,但也讓人感覺有時間性、關連性、或輕鬆、或韻律的變化效果。點的構成方法很多,以同大小的點作不連接且等間隔的構成,有井然規則性的美感,但容易形成單調或呆板。以等間隔作不同大小點的有計劃構成即能產生富有變化的效果。同大小的點作各種方向不等間隔有計劃的構成,會有各種不同的韻律效果。不同大小的點作有計劃的連接構成,將顯得強烈且熱鬧。同大小的點作等間隔的連接構成,即顯得安靜且富有秩序,但容易形成單調或呆板。重疊的點作不同明度的構成,將富有豐富的層次感。不同大小的點作不同間隔有計劃的構成,將產生三次元的變化效果等。諸如此類不同構成所產生的形,千變萬化。雖然點是造形上最小的視覺單位,但由於其位置性關係到整體造形的效果,由此可見點與形的關係有相當實質的意義。如:新印象派畫家秀拉.席涅克的點描畫,使用色點的惑亂效果而表現出陽光的炫耀感。我國有所謂「畫龍點睛」說明了點的傳神妙用。臉上的痣點也要適得其所,否則就有糟蹋整體的可能。海天一線的畫面,如何安置一隻飛翔的海鳥也是整體構圖的關鍵。廣告畫面文字與符號的佈局往往左右了畫面的視覺效果。產品上一支釘帽處置不當將喪失該產品的價值。室內空間一盞吊燈的安排將影響空間的整體氣氛。其它如服飾上的一個鈕扣,家具上的一只把手,環境上的一座建築等具有點狀性質的形態,都足以影響該產品或景觀的整體效果,因為它都是形態的一部份。線(Line)線在幾何學的定義是「點移動軌跡,只具有位置以及長度,而不具有寬度與厚度」。然而,在造形學上的解釋,線是一種具有長度的「一度空間」或「一次元空間」。造形上的線,雖然以長度的表現為主要特徵,但只要它的粗細限定在必要的範圍之內,而且與其它視覺要素比較時仍能顯示出充分的連續性質,皆可以稱之為線。如:在萬空俯瞰的河川曲線、縈繞高山的公路曲線、大都會的街道路線、交通電信的管線、圖畫上瘦長的人物、建築上的樑柱、服飾上的腰帶等。雖然其粗細大小不同,但在整體的要素比較之下都具備有若干程度的連續性,而達到線的效果。造形學上的線,有積極與消極的兩種意義,所謂積極的線係指獨立存在的線,如繪畫中的線條或三度空間實存的線條。而所謂消極的線即是存在於平面邊緣或立體稜邊的線。如兩面相接處、兩色交接處……等。線的類別相當多,大致上可以把它歸納為「直線」和「曲線」兩大類。有關各種直線或曲線的性格和特徵,在第二章已經有所說明,造形者自當據理明察,以瞭解線形的本質,作為造形構成的重要基礎。線的構成方法很多,或連接或不連接,或重疊或交叉,其主要的法則必順依線的特質在粗細、方向、角度、間隔、距離等不同數列的組織構成裏面有千變萬化的線形產生。如我國的文字造形及各種線條構成的數字,特別計劃組織構成的編織物、充滿畫面的輪廓線或界線、法國巴黎的鐵塔、雷射光線的構成等二度或三度的線條造形,說明了線的組織成形是多元且豐富的,任何形態都離不了線的要素。面(Piane)在幾何學的定義上,面是「線的移動軌跡」,同時也是「立體的界限或交叉」。但在造形學的說法,面是一種「形」(Shape),也是由長度和寬度兩個次元所共同構成的「二度空間」或「二次元空間」。同樣的,面也包含了積極的面與消極的面兩種意義。所謂積極的面就是由線的密集移動,或點的繼續擴大、或線的寬度增大、或體的分割界面所形成的,亦稱具體的面。而所謂消極的面是由點的集合、線的集合或體的交叉所形成的,亦稱虛有的面。在三度空間的「面」,如果其厚度、高度和現實環境比較之下顯不出強烈的實體時,仍舊屬於面的範圍。如一面紙、一面玻璃、一面門板、一面桌板、一面牆等面的種類很多,決定其面貌的主要因素在他的外輪廓線。如:利用數學法則所構成的直線或曲線形稱為「幾何形」,非人能力所能完全控制其恆常現象的形稱「偶然形」,一種順乎自然法則且具有秩序性美感的稱「有機形」,一種非秩序性且故意尋求表現某種情感特徵的稱「不規則形」。「幾何形」給人有明確、理智的感覺,但過度單純的幾何形難免產生單調的弊病。「偶然形」雖富有特殊且抒情的效果,但難逢其成且易流於輕率之感。「有機形」給人有舒暢和諧之感,但須考慮形本身與外在力的相互關係才能台理存在。「不規則形」雖富活潑多變的輕快效果,但處理不當也易形成混然與雜亂弊端。面的構成,除了本身的內分割可以產生更多的面貌之外,面的連結與面的多元性重疊亦可衍生出無以計數的形來,在二次平面的造形裏,四方形、三角形、圓形被稱為是三個基本形態,就如同色彩的三原色一般,由此三個獨特基本形的再組織,就可以構成一系列的形態出來;因為此三個基本形具有前後、左右、上下與斜向四個空間方尚運動的特徵。四方形的特質是垂直與水平;三角形之特質在斜向與角度;圓形的特質在循環與曲線。換言之,透過此三個基本形態的變化的組合,在重直、水平、方向、角度、循環、曲線等特質的相互構成下,各種形態油然而生。體(Solid)體在幾何學上被解釋為「面的移動軌跡」;在造形學上,體被稱為是一種由長度、寬度、和深度(或高度、厚度)三個次元所共同構成的「三度空間」或「三次元空間」。體因為佔有實質的空間,所以從任何南度皆可以通過視覺和觸覺以感知它的客觀存在。此存在的主要特性在於體的量度表現;也就是其所具有的體積、重度、和內容量的共同關係。體的量度具有正量感(Positive volume)和負量感(Negative volume)兩懂不同類型。簡單的說,正量感是實體的表現;而負量感則是虛體的存在。通常以線構成的體,或由面所構成的體,如一只箱子、瓶子、或一個室內空間等;都稱為是負量感的體;而表面封密且具有實質量度的體才是正量感的體,如一塊磚頭、木頭、或一座山,均為正量感的體。以構成的形態區分,體可分為半立體(Semi-solid)、點立體(Dotted solid)、線立體(Linear solid)、面立體(Plane solid)、和塊立體(Mass solid)等數種主要類型。所謂半立體是以平面為基礎而將其部份空間立體化的結果,如一段所稱的浮雕、浮凸等平面凹凸表現的形體。所謂點立體即是以點的形態在空間所產生有視覺凝聚的形體,如燈泡、氣球、石頭等。所謂線立體即是以線的型態在空間中構成所產生的形體,如旗桿、電線桿、鐵管、木條等。所謂面立體乃是以平面型態在空間中構成所產生的形體,如圍牆、隔板、屏風、門板等。所謂塊立體乃是以三次元的型態在空間構成完全封閉的立體,如山丘、柱頭、石礅等。半立體的主要特性在平面凹凸的層次感和各種不同變化的光影效果。點立體富有玲瓏活潑的獨立效果。線立體富穿透性的深度感。面立體有分離空間或虛或實,或開或閉的局限效果。塊立體給人以厚實和渾重的感受三度空間的立體構成,並非純粹以點、線、面、或塊立體的型態出現,而往往須要綜合且複雜的構成才能滿足各種不同目的的立體造形。近代立體派畫家塞尚(Paul C’ezanne)認為:「自然是由球體、圓柱、與圓錐體所構成」。他把一切形態都歸納為圓柱、圓錐、與圓球三個基本型體所組織而成的;誠如前面所述,二次元平面造形乃是圓形、三角形、和四方形三個基本形所能構成的道理一樣。事實上,圓、三角、和四方形乃是圓球、圓錐、和圓柱的正視圖形(按:圓球的正視圖為圓形,圓錐的正視圖為三角形,圓柱的正視圖為方形)。其組織構成的方法與二次元平面的構成一一或排列、或連結、或分割、或重疊(有稱為加法構成或減法構成)等方法不無兩樣。造形者當掌握此三個基本型體的特質,按照形式構成法則加以組織運用,即能產生無以計數的形態來。色「色」也是構成形態的必要原質。事實上,宇宙間除了無形的空氣之外,其餘各種有形的東西都存在有色的要素。在前一章我們已經討論過色與光相互存在的密切關係。光線除了有調節形態明暗的作用之外,其不論是人工光線或自然光線;也都是由各種不同波長的色光所組成的。因此,有關構成形態的色也就涵誘F「色光」與「色料」兩種領域。光的物理性質決定於振幅與波長兩因素。振幅決定了光量的強弱,波長則是區別色彩的特徵與種類。換言之,振幅的差異,給予明暗的區別;而波長的差異則給予色相的區別。光在物理學上是電磁波的一部份,其波長自780mμ至380mμ之間(1mμ=1,000,000分之一mm),在此範圍之內的電磁波稱為可視光。波長大於780mμ(紅色光)時稱為紅外線光,這一部份的波長較長,一直向外遞增擴展,直到和電波相接連。波長小於380mμ(紫色光)時稱為紫外線光,再向外擴展為X光線與波長極短的放射性r射線……等。西元1666年,英國物理學家牛頓發現,將光線引入暗室使其通過三稜鏡時,原來的自然光就被分離而呈現有紅、橙、黃、綠、青、紫六色順序排列的光帶,這些被分離的光若再次通過三稜鏡時,也不會再發生色光分離現象,所以又稱為單色光。若將全部單色光再複合聚集時,又會恢復原來的白色光。構成形態色彩有兩個基本因素,一個是物體本身表面的色彩,另一個是照射於物體的光線。換言之,色彩乃光線與顏料的合成。在理論上,白色是光線全部反射的現象,黑色則是光線完全吸收的結果。但是,物體色與顏料皆不可能有絕對的白或絕對的黑存在。根據專家的測定,近似白色的反射率在92.3%至64%左右;近似黑色的吸收率在90%以上;灰色的反射率則在64%至10%之間。在色光或色料的混合體系裏,我們找出了兩種色彩組織的母系,亦即所謂的「原色」。原色是不能再用任何單色混合而成的,同時也不能再分解出任何其它色彩。但是經由這母系裏頭的三原色相互的重疊混合,又可產生無數次的間色來。按照實驗的結果,色光的三原色為橙紅(Orange red)、綠(Green)、和青紫(Violet blue);而色料的三原色則為紫紅(Magenta red)、黃(Hanza yellow)、和綠青(Cyanine blue)。當色光三原色混合時,即變為白色光;而色料三原色相混時,則變為近似黑色。色光的混合色次愈多,明度也愈增加,稱為「正混合」或「加色混合」;色料混合的色次愈多,明度則愈降低,稱為「負混合」或「減色混合」。三原色也稱第一次色,兩個原色混合時產生第二次色;第二次色再與第一次色混合時產生第三次色;這些由原色所兩混合而成的色彩皆稱為間色。有趣的是,色光的原色恰等於色料的第二次色,而色料的原色也等於色光的第二次色。色彩可分為無彩色與有彩色兩大類。所謂的無彩色、係指由白到黑這個範圍;而有彩色則包括了光譜彩色、自然物體色、和人工彩色。事實上,在自然界中很難找到完全的無彩色,因為包括黑與白兩色在內,沒有任何一個顏色其反射或吸收率是百分之百,證明各種色彩(包含黑與白在內)或多或少都有彩度的存在。任何色彩都具有「色相」、「明度」、「彩度」三種重要屬性,也可以稱為色彩的三大要素,茲分別說明如下:色相(Hue,代號為H)色相就是色彩的表相:也是用以區別各種不同相貌色彩的名稱或符號。這些不同相貌的色彩就像音樂的音階一樣,依其性質可以整理成一個次第變化的系統來,也就是一段所謂的色相環,藉以方便研究色彩的特質及其相互關係。最早我們從三稜鏡取得的紅、橙、黃、綠、青、紫等六個顏色組成的色帶,由於排列最前的紅色與排列最後的紫色其波長比數仍有顯著的差距,無法構成和諧的環狀組合;因此就有很多種學派,為了讓這些色彩構成有系統的環狀組織,也就有不同的色相環產生。根據布魯斯特色彩體係(Brestem),以紅(Red)、黃(Yellow)、青(Blue)三個原色為主,依次混合再發展出綠(Green)、紫(Violet)、橙(Orange)三個二次色,以及黃綠(Yellow-green)、青綠(Blue-green)、青紫(Blue-violet)、紅紫(Red-violet)、紅橙(Red-orange)、黃橙(Yellow-orange)六個三次色。並將這十二個基本色相,按照:黃(Y)、黃綠(YG)、綠(G)、青綠(BG)、青(B)、青紫(BV)、紫(V)、紅紫(RV)、紅(R)、紅橙(RO)、橙(O)、黃橙(YO)的順序、將黃置於時針12的位置作等距離的排列在圓周上,即構成「布魯斯特色相環」(Brewster Color wheel)。其它尚有日本色研究製定的24色相環(簡稱P.C.C.S色相環),美國孟賽爾20色相環(Munsell color system),及德國奧斯華德24色相環(Ostwald color system)等。色環上的顏色是否完全是純色,各家說法不一,但也不可否認的是其中的紅、黃、青三色是所謂的原色,也叫第一次色,而橙、綠、紫是可以用原色配合而成,所以又名第二次色,若一次色與二次色相混合則為第三次色,以下依此類推。事實上,自然界的色彩很少有完全純度的色相,往往都帶有若干的黑白成分。因此,任何單色相與黑白相混合時又有所謂的「明色」、「暗色」、與「濁色」之分。所謂的「明色」(tint color)就是純色加白的意思,使得該色因為含白的成份愈多,而離開純色的性質愈遠,同時色彩的明度增高而彩度降低,使人有輕快涼爽的感覺。所謂的「暗色」(dark color)是指純色加黑的意思,使得該色因為含黑的成份愈多,而離開純色的性質愈遠,同時色彩的明度降低彩度也隨著降低,使人有沉重飽暖的感覺。所謂的「濁色」(tonal color)就是純色加灰的意思,使得該色因為含黑與白的成分而離開純色的性質,同時色彩的明度與彩度也同時下降,而顯得比較安靜。此種沉著的中間色調給人有舒適安定的感覺。當我們眼睛注視著某一單純的色彩些陵伅‵寣A突然將那顏色移開時,就會在原來的位置上,隱約的呈現另一種色彩的虛影來。這是由於長時間注視某顏色,使得視神經因為刺激而疲勞,所產生的一種互補現象。存有這種關係的兩色稱為「互補色」。在色環或色立體中,位於直徑或通過中心軸相對兩端的顏色是為互補色。色料中互補的兩色比鄰時顯得極端的鮮明;相混時即變成灰色或深灰色。色彩因心理與物理上的作用又有所謂的「寒色」與「暖色」。在十二色相環中,以最亮的黃色和最暗的紫色連結分成兩邊時,黃綠(YG)、綠(G)、青綠(BG)、青(B)、青紫(BV)被稱為是寒色系;而黃橙(YO)、橙(O)、紅橙(RO)、紅(R)、紅紫(RV)被稱為是暖色系,黃(Y)與紫(V)則被稱為中性色。另外,色彩在物理上也有冷暖之別,任何顏色(不論是寒色或暖色)只要加入白色,明度提高,色彩就有清涼的感覺。如,紅色加白,變成淺粉紅色時就有清涼的感覺,而青色加黑,變成深青色時,也有暖和的效果。因此,在夏天一般人喜歡色澤較淺的衣服;冬天則喜歡深色的衣服,乃是寒暖的心理效應。以上「寒色」與「暖色」的區分,屬於心理感覺的效果,有因人而異的可能。明度(Value,代號為V)明度就是色彩明亮的程度;從色光的角度來說,指的是色光本身的光量;從色料或物體色的角度來說,指的是色彩反射的光量,事實上色彩的明度,與物體表面的光量反射率及色光本身的光量都有密切的關係。有彩色中以黃色的明度最高,紫色的明度最低。無彩
2005-06-04 20:47: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註明上出處會不會比較好!
2006-11-08 18:17:1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恰妹妹 2 · 0⤊ 0⤋
凝聚性的暖色系 如.紅色.橙色.黃色.橫橙色.黃橙色.........等
2005-06-08 13:42:5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夢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