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公會理事長態度強硬,不理會別人的意見,堅持違法聘請常務理事為財務長,經小弟mail市政府民意信箱,請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即市政府]命其更正。市政府已在6月2日函請公會另聘財務長。很多地政士公會的會員齊聚餐廳慶祝正義的一方得勝,而小弟我却沒有一點喜悅的感覺。請問每一位地政士都是通過國家考試,並需加入公會,始能執業,可說每一成員皆熟讀法令,新當選的理事長何以故意違反法令規定?財務長的聘用人選對理事長有這麽重要嗎?為何堅聘常務理事?更不惜違反法令?
2005-06-03 11:33:18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6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一般人民團體的負責人,大都喜歡找一些和自己交情不錯的人來辦理會務。若沒有人檢舉,主管的市政府也就裝著不知道。[他可能認為你們都不懂]而經妳提起後,市政府社會局承辦人員即會認真查閱法條,阻止地政士公會理事長此一違法行為。
至於財務長人選對理事長是否重要?那當然是很重要囉!現在地政土法已修定為業必歸會,所有的地政士都要加入地政士公會才能夠執業,辦理加入公會的人數多了,自然經費豐裕,地政士公會舉辦的活動也跟著多很多,理事長若要在費用上灌些水,暗中做點手腳的話,這時管理財務的財務長就必需用自己的心腹,才不會揭發他的弊端呀!你說財務長重不重要?
不過地政士公會每三年改選一次,若理事長敢這麼明目張膽的違法,會員的眼睛是雪亮的,公會亦可推動罷免理事長。另選其他人來做地政士公會理事長;避免被看笑話,貶低所有地政士之社會地位,而印證了一粒老鼠屎,損壞一鍋粥這句老話喔!
2005-06-15 13:30: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大師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