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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要如何區分? 是依噸數分?還是依武器來分
而任務又為何呢?

2005-06-01 05:48:53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外省人第二代 3 in 政治與政府 軍隊

1 個解答

  軍艦的分類在1930年代末已經因為各海軍強國不願遵守先前約定的規定,所以從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至今,軍艦的分類都依照建造/擁有國家自己的喜好分,例如俄國八千多噸的現代級及美國同等級的勃克級竟然都只被分類為『驅逐艦』。所以,二次大戰至今的分類只有大概的標準,而沒有確定、通用的標準。二次大戰軍艦的大致分類約是─  航空母艦(Carrier):排水量27000噸以下,主砲口徑203mm等級以下。任務是提供大艦隊的航空、長成空中武力支援。  重巡洋艦(Heavy Cruiser):排水量7000噸以上,主砲口徑155mm等級以上。主要任務是獵殺同級的巡洋艦與驅逐艦,提供航母與戰鬥艦等主力艦艇的外圍主動性防禦。  輕巡洋艦(Light Cruiser):排水量5000噸以上,主砲口徑127mm(5英吋)等級以上。主要任務是獵殺同級的巡洋艦與驅逐艦,提供航母與戰鬥艦等主力艦艇的外圍主動性防禦。  驅逐艦(Destroyer):排水量1850噸以下,主砲口徑等級130mm(5.1英吋)以下。主要任務是獵殺同級的驅逐艦、潛艦和砲艇等中小型艦艇,提供整個艦隊的外圍主動性防禦,二次大戰末期。  砲艇:排水量500噸以下,以中偏小口徑火砲(20~100mm,75/76mm等級的砲是此等艇的主要火力)為主要武裝,是一個擁有海岸線的國家最基礎的近岸防禦武力,主要任務是維持最基本的近岸防禦能力,還有演變出魚雷艇、飛彈快艇等衍生船種。定義最嚴格的條約-華盛頓海軍裁軍協議:http://mdc.idv.tw/pwm/gen13.htm喜歡軍事的朋友~!歡迎加入軍武狂人夢!!!http://mbox.hchs.hc.edu.tw/~military/index2.htm

2005-06-01 06:09:3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irov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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