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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前為了懲罰巫女、妓女、犯小罪者、潑婦,產生的刑罰。
可是有ㄍ大問題,為什麼是浸水椅呢??而不是其他的??

2005-05-28 20:22:5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浸水椅是古代歐洲一種刑罰,是將人犯綁在椅子上,用繩子吊著,放入水中沒頂,人犯因為被綁住,無法掙扎,往往溺斃或嗆死。這種刑罰有點類似中國的浸豬籠(把人關在龍子裡,再將籠子放入水池裡)請參考聖經中施洗約翰的見證:「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祂提鞋也不配,祂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浸。」施洗:是基督教會的聖禮,以表明上帝的恩赦和除罪。通常行的有「滴水禮」及「浸水禮」兩種。施洗的約翰就是在巴勒斯坦的約旦河為那些悔罪的人施洗。所以,自耶穌降臨人世,為生民救贖之後,歐洲一直是基督教盛行的區域,政府(封建君王、領主、貴族等)在遇到各種違犯聖經十誡的罪犯,都會採用含有濃厚的宗教意味的懲戒方式,尤其對於『女巫』、『妓女』、『微罪』與『悍婦』等,就會被認為必須用水洗去罪惡,故採用浸水椅來懲處,其中『女巫』尤其被視為異教之象徵,大多是被處以極刑(火燒或釘死),令其永遠不得超生。如果是『女巫』 而被處『浸水椅』之刑,代表她還有被原諒的機會呢! 

2005-06-07 14:16: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愛貓的麵】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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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3 20:20:2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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