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申請低收入戶,但是本身已被扶養,那可以申請嗎?
2005-05-27 16:05:0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新聞與活動 ➔ 最新活動
申請低收入戶要同時滿足下列三個條件1:全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平均8,770元以下(94年);2:全戶不動產(土地、房屋)二六○萬元以下;3:全戶動產(現金、有價證券)及投資總額未超過每人每年五萬五仟元。 全戶:(包括本人、配偶及全部兒子、媳婦、已嫁未嫁女兒、父母、共同生活之未婚兄弟姐妹。)如果想申請低收入戶,但是本身已被扶養,那要計入扶養家庭全戶重新計算,如果仍滿足低收入戶的申請條件,一樣可以提出申請。如果無法滿足低收入戶的申請條件,無法通過申請。http://www.sw.tpc.gov.tw/convenient/1_1_01.htm
2005-06-04 20:16:5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清仔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