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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未婚生子,小孩算誰的?
而父母又不結婚
如何報戶口
小孩監護權又是誰的呢?

2005-05-27 08:33:40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6 個解答

己經回答好多這種問題...請善用搜尋

=請問未婚生子,小孩算誰的? =
小孩算媽媽的
如果媽媽要讓生父認領,才是2個人的

民法第 1065 條 第一項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1不給生父認領
媽媽直接去報戶口就好只是小孩父名欄為不詳,即一般所謂私生子(非婚生未認領)這種沒有監護問題(監護就只有妳,也跟妳姓)男方完全沒有任何權利只是一個外人

2給生父認領
雙方一起去戶政事務所辦
寫認領書,這樣小孩有生父生母(非婚生己認領)
還要約定監護權和從父(或母)姓
監護有給父 母 共同 三種

2005-05-27 20:52:5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上面大大 自己亂想的就別來亂

免得在這誤導別人

告訴你根本講錯了

2014-07-11 21:10: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鈴井音 5 · 0 0

是算媽媽的...只要拿小孩的出生證明去戶政事務所報就好了...小孩的監護權歸媽媽..姓也是跟媽媽姓..不過還是結婚吧!!對小孩較好的說..除非對方不是可以依靠的..我朋友也是這樣..孩子的爸爸部負責..雖然口上說要娶但是在外面女人一個過一個..也不負起養小孩的責任..全靠我朋友一個人..所以我勸他離開吧!!不要有所期待了..如果對方是可以依靠的..說真的結婚是對小孩最好的..

2005-05-27 10:19:1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Nicole 1 · 0 0

依民法之規定,子女與生母間之親子關係因分娩之事實而被確認,縱未婚生子亦然,此時報戶口時,僅就生母欄為登記即可,又與子女間之身分關係,僅生母一人,其親權之行使與負擔自然歸於其母。
另外補充一個意見,只有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之行使與負擔,係由父母以外之第三人(如兒福機構、叔叔、伯伯、阿姨、舅舅等)才有監護權之概念,若由其父母之一方任之時,則應稱之為親權,其法律效果雖屬相同,但在法律用語上尚有差別。

2005-05-27 10:15:0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古老頭 5 · 0 0

是媽媽ㄉ而戶口父親欄裡沒有寫父親除非父母結婚否則是私生子監護權當然是母親ㄉ相信我,我是過來人 ,如果你還沒發生此問題請勿式,如以發生請好好對待你ㄉ小孩因為他是無辜ㄉ,這會是一輩子ㄉ痛

2005-05-27 09:35:33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小雅 2 · 0 0

媽媽的,因為是媽媽生的;爸爸要的話,請娶媽媽,除非媽媽不要~就是爸爸的了 (自己想的)

2005-05-27 08:36:11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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