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線上共享抓歌的公司官司勝利,是否代表線上歌曲共享完全合法呢?那如果是買cd不就會覺得很吃虧?
2005-05-25 11:13:0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遊戲與休閒活動 ➔ 其他:遊戲與休閒活動
用另一種方式來說好了,如果是試聽的話,且經由唱片公 司同意,那有何不可,買CD的話,虧不虧是由買者的意思,買者不覺得虧就好了,不過現在的音樂不像以前那就好聽了,真懷念以前的音樂。
2005-05-25 11:16: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丫七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