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中華民國在什麼時候(年月日)被踢出聯合國的?
2005-05-18 12:25:32 · 9 個解答 · 發問者 changchih 7 in 藝術與人文 ➔ 歷史
一九七一年十月廿五日
聯合國第廿六屆大會於表決「重要問題—代表權」程序案時,「中華民國」以四票之差落敗,主張應經三分之二多數決之防線潰決,「蔣介石政權代表」見大勢已去,由周書楷外長發表簡單聲明退出聯合國。聲明全文:
參與頓巴敦橡園會談,並以召集國之一員發起金山聯合國制憲會議,而成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及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之一的中華民國,決定退出他自己所參與締造的聯合國。
大會旋表決阿爾巴尼亞等國所提「容共排蔣」提案,通過第廿七五八號決議(七十六票贊成、卅五票反對、二十國棄權),由「中國」取代「蔣介石政權」在聯合國的席位。美國所提的「重要問題案」被否決後,會場代表們有的歡呼大叫,有的手舞足蹈。﹝附註:在聯合國的會員國一覽表中,「中國」也就是「China」的加入日期為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2005-05-18 12:31: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祥安 方 4 · 0⤊ 0⤋
哈哈 可笑可笑
如果想遠離一群***
被一群***說:不承認你是一個人類
你會相信嗎? 只不過是那群***的自己為事
2005-10-22 17:52:1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深紅色的心宿2說得一點也沒錯!補充一個小插曲!其實美國曾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同時並存於聯合國,但是遭到蔣介石以"漢賊不兩立"斷然拒絕,這也是之後台獨意識產生的近因之ㄧ。
2005-05-18 14:14:4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zoe125liu 2 · 0⤊ 0⤋
不是被踼出,而是被取代,也就是說中華民國消失了~~~~~~~~~!!!
2005-05-18 12:55:4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7 · 0⤊ 0⤋
不一樣
雖然差別是被踢出來或是自行退出但是我國選擇再宣布之前自行退出至少還保住了最後一絲尊嚴
2005-05-18 16:53:49 補充:
二樓的
推推推推推推推
用RPG用火箭推推推推
2005-05-18 12:53:07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一樣意思
說好聽一點是自己離開
說難聽一點是被踢出去的
就這樣
2005-05-18 20:27:29 補充:
還保住了最後一絲尊嚴 ??
haahhahaha
中華民國不在聯合國裡面了還有什麼尊嚴???
騙校ㄟ
好了就這樣
大家都有不同的政治立場
結論:
中華民國從1971年10月25日開始就不在聯合國
2005-05-18 12:32:11 · answer #6 · answered by changchih 7 · 0⤊ 0⤋
中華民國當年在聯合國, 可說是一齣 "欲留而不可得" 的時代悲劇 !至於所謂 "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 或者是 "漢賊不兩立" 等,只是聊以自慰, 激勵人心的對內宣傳, 可千萬別當成史實的全部了 !當年, 為了阻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我國主要採取兩種策略 其一, 是在 "聯合國大會" 採取 "重要議案策略", 亦即先爭取過半數會員國表決通過 "中國代表權問題屬於重要議案". 如此一來, 每年由第三世界國家所提出的 "排除蔣介石代表, 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代表權" 提案,就必須三分之二會員國同意, 才能通過.( 提案名稱係由英文翻譯, 和個人政治立場無關 )( 會籍問題是由全體會員國所組成的 "聯合國大會" 來處理,和我國當時在會中享有否決權的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無關 )其二, 是所謂 "聯合國憲章" 策略, 亦即在國際宣傳上, 主張我國乃是聯合國之創始會員國, 取消我國政府代表權乃是違反聯合國憲章及精神的行為.此一策略雖然是曲高和寡, 終歸失敗, 但時至今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聯合國的英文名稱, 仍必須沿用 Republic of China 的稱呼 !不幸的是, 我國外交處境日益艱困 ! 時至 1971 年,支持中華民國的聯合國會員國已經連一半都不到了 !在美國建議下 , 我國同意並希望推動 "雙重代表權提案",亦即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 甚至同意由他們取代我國在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席位, 但仍保留我國會籍.然而, 在聯合國大會開議前, 雖然經過長達數月的外交努力,"雙重代表權提案" 竟然得不到足夠的聯署提案國家 !以致於始終無法排上聯合國大會議程 !!1971 年 10 月 25 日, 聯合國大會首先表決 "中國代表權問題是否是重要議案",結果以 55 對 59 票 ( 15 票棄權 ) 遭到否決 ! 如此一來, 以下提及的代表權變更案,僅需二分之一會員國同意就可獲得通過 ...... 而支持我國繼續保有聯合國會籍的聯合國會員國, 早就已經連一半都不到了 ......隨後, 聯合國大會表決 "是否排除蔣介石代表, 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代表權" ,結果以 76 對 35 票 ( 17 票棄權 ) 獲得壓到性通過 !而在兩案先後付諸表決之間, 由於事先經由綿密的外交努力,美國及我國早已精確預估投票結果; 故而, 為了國家尊嚴,我國才在前案遭到否決, 後案開始表決前, 主動發表簡短聲明,以不再參與此一 "瘋狂行為" 為名, 宣佈退出聯合國 !
2005-05-18 12:30:29 · answer #7 · answered by ? 7 · 0⤊ 0⤋
不是被踢出來,是自已氣憤而離開。
2005-05-18 12:29:49 · answer #8 · answered by 馬克克馬 4 · 0⤊ 0⤋
一九七一年(民國六十年)十月廿五日
並非被踢出聯合國
而是因為中共加入聯合國
蔣介石以退出聯合國表示抗議
2005-05-18 12:29:48 · answer #9 · answered by 陳仁智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