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有關文藝小說封面的人物,很多一看就知道是某個明星
雖然重新繪製過,降有侵犯到肖像權嗎?
Q2最近設計一款T恤,有一條小丑魚
雖然我是重繪成卡通般的線條,
但小朋友一看就覺得是尼莫(海底總動員)
降有侵犯到版權嗎?
若非營利的用途呢(當贈品)?
2005-05-18 07:34:2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3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Q1有關文藝小說封面的人物,很多一看就知道是某個明星 雖然重新繪製過,降有侵犯到肖像權嗎?我的見解:沒有,你可以畫下任何人的容貌,因為你是以你的技巧來創作,這張雖然是畫某某人,但仍然是屬於你的作品,與對方之肖像權無涉;不過若是攝影作品,則有肖像權侵害的可能,這張照片是拍攝者的作品,但是若被攝者提出肖像權爭議時,就有可能會成立,所以拍明星來賣照片、未經授權使用就是違法。繪畫則不然,因為繪畫的過程就是一連串模仿的學習,這就好比對著名畫臨摹一般,並不違法。 但是如果是仿名畫來賣,則有侵權之嫌。Q2最近設計一款T恤,有一條小丑魚 雖然我是重繪成卡通般的線條, 但小朋友一看就覺得是尼莫(海底總動員) 降有侵犯到版權嗎? 若非營利的用途呢(當贈品)? 我的見解:小丑魚是全世界皆認同的物種,設計以小丑魚為主題的物品,並不違法;除非你設計的跟尼莫相似(鰭的大小、臉部的描繪等等),否則不會有問題,小朋友認為是尼莫,是因為牠的知名度高所致。著作權的行使並不限制在有無營利用途,而是在「有無使用」的實際行為上,所以,若你抄襲別人的作品,不論是否有營利或從中得利,皆為侵權行為。不過,著作權之訟,大都是採受害者舉發的模式,檢警甚少直接偵察,除非是大宗的仿冒集團,不然很少會被主動偵辦的。(但也別心存僥倖~~~老天有眼喔~~~~)
2005-05-18 17:30:38 補充:
嗯~~商標權和版權、著作權是不同領域的權利,雖然有重疊的部分,但是法源和規定都不盡相同,請查明喔~~~商標是註冊並核准才承認效力,著作權則是作品完成即享有該權利,而版權則是重製的權利,要分清楚喔~~~
2005-05-18 17:32:14 補充:
專利權是屬於另一個領域,詳見專利權法規。它也是採註冊認定主義。
2005-05-18 08:41:2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Q1 Answer : [侵犯肖像權] 是指:非經當事人同意即直接引用他人的相片;圖片;
影像;有關文藝小說封面的人物;是經由人手工繪製而成的;並非是
將他人的原始相片;圖片;影像;做出原封不動的呈現;所以無侵犯
到肖像權.
Q2 Answer : 如果是直接使用且全部內容都沒做修改的話;一定是侵犯版權
和商標(品)之著作權與專利權;因為你是使用繪圖方式;雖是看起來
很像;但重點是:
[不是直接使用原物件].而是你自己所畫出的;
所以:
你的狀況不是侵犯到版權.
◎所謂侵犯[版權和商標(品)之著作權與專利權]是指:
使用者將原物件全部沒有做任何改變;即採用之.
◎只要是使用者有將原物件做出一項不同於原物件的改變;
那此件改變後的 [新物件] ; 就和原物件稱之為{完全不同}.
◎這也就是為何坊間會有許多商品和知名品牌的命名;會出現小差別的現象
產生............For example: DKNY(知名品牌)
BKNY
GKNY
◎商品品名和知名品牌做出小部份的修改;可吸引民眾的目光.
但是;廠商們也深知不可侵犯 [版權和商標(品)之著作權與專利權] ;
所以才會做出小部份的修改;如此一來;
便不會侵犯 [版權和商標(品)之著作權與專利權] .
◎希望上述回答能為你解除疑惑.........................................................祝愉悅
2005-05-18 09:08:1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SO DEEP SO EASY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