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來加入知識+的行列不久,一直覺得這是個有趣的服務,我也覺得給別人解答很開心。但是,就在今天!我發現有個人,竟然回答那個問題的答案跟我打的完全一模一樣!?首先,我要聲明:我打的答案,不是從網路上抓的,也不是從網路上看的。我是學生,所以我有筆記,我是看著我的筆記打的,怎麼可能會跟我打的完全一模一樣?我真的好....好...好難過.....我該怎麼辦?
2005-05-14 16:04:36 · 8 個解答 · 發問者 怡螢 2 in 電腦與網際網路 ➔ 網際網路 ➔ 其他:網際網路
謝謝大家!不過基本上我們班沒人玩知識+。再來我真的比他早回答......唉 本來很開心的說!想說回去看看問題的主人有沒有什麼意見,結果卻發現這個,我本來想檢舉,可是我覺得我的理由似乎不會被採納......
2005-05-14 16:45:59 · update #1
各位!謝謝大家哩!我今天去檢舉它了!希望有好結果!
2005-05-15 12:49:22 · update #2
很遺憾!複製答案是允許的!而且我覺得根本無妨,也不會侵犯別人的什麼智慧財產權等等。只是基於禮貌應該要客氣的註明。至於為什麼我說無妨,請看規範:將其中第五點節錄如下:五、授權您使用本服務所提供之知識內容,一經您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Yahoo!奇摩知識+時,即視為您已同意永久無償授權予Yahoo!奇摩及其全球關係企業,不受任何條件限制進行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等,並得收錄於資料庫中提供服務,或再授權其他人為前述利用的權利。 知道了吧!所以只要你回答在知識+的答案,講難聽一些,任何人都有隨便複製的權利。不過禮貌上還是要註明出處!以尊重最早發言者^.^。
2005-05-14 16:05:3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嗯..JanetC說的一點都沒錯..希望不要誤導其他知識者才好
2005-05-19 13:00:1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5 · 0⤊ 0⤋
根據消保法解釋任何契約均以對消費者有利解釋
2005-05-16 18:32:4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昏倒!!1號,那是說雅虎有權使用,不是網路上面我們這群使用者有權使用。那宣告是因為,許多人會對其文字、圖像,向網站提出版權、甚至發生官司,所以才會有使用條款要我們宣稱放棄。但是我們網友與網友之間是不得抄襲使用的!!---我們用網站資源,網站有宣稱可以把我們的文字做為他們繼續開發、宣傳之用途!!!---拜託看清楚可以嗎?昏倒!!
2005-05-20 04:35:05 補充:
粉難過,由於它是第一個解答、加上大家盲目投票,他還是變成最佳解答了。他用心回覆,當然值得感謝、但是錯誤觀念,將使得大家不懂尊重他人的文字。
網站是因為我們用它、所以某種程度他可以以他們網站立場來使用、再製我們對這網站的利用(我們在這發言,等於在利用網站資源的某一形式)。個人與個人間,是不可以這樣的!!哪天要是遇到有個人堅持主張文字權的、加上吃飽了、奮力去追討這智慧文字權,就會發生民事訴訟溯權的!!
2005-05-16 18:13:1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JanetC 7 · 0⤊ 0⤋
可以去檢舉他我之前也被人抄襲回答,雖然只有短短三個句子但那個人完全沒有註明是引用我的回答我寫信去檢舉,隔幾天那個人的回答就被刪除了所以還是可以去檢舉喔!
2005-05-14 21:08:5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6 · 0⤊ 0⤋
可以檢舉阿~
你答題時間比他早吧!
跟yahoo說看看~
被抄襲 感覺真不好!
他會不會是"你同學"...老師一樣勒????
2005-05-14 16:07:58 · answer #6 · answered by 雙氧水泡蔓越苺 5 · 0⤊ 0⤋
如果他沒註明來源提出你之前回答的內容然後檢舉他,不要姑息縱容
2005-05-14 16:06:04 · answer #7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那就是他引用您的回覆阿~~只是他忘記標示來自出處~~不用太難過^^
2005-05-14 16:06:01 · answer #8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