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要怎麼委婉的拒絕追求者?
(例如要電話,個人資料或出去玩甚至是在一起...等)
而不會太傷他的心,且還能作朋友?
2005-05-14 12:29:03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 其他:家庭與人際關係
To禿頭不是我的錯~
可是這樣不是會造成反效果,他可能會認為自己的條件比你的另一半好,以為自己還有機會而更積極的追求你?
2005-08-27 20:47:2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都是告訴對方我已經有對象了,而且還會形容對象的特徵!!譬如你想婉拒的對象胖約70公斤.那你就形容你的對象90公斤(盡量讓對方感覺相見恨晚,而不是因為缺陷而被拒)
2005-06-09 11:32:5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
其實人與人是要靠相處之後才知道對方是不是適合自己的人,
所以當有人追求的時候,當然不可以一下子就馬上拒絕的對方(除非是已經有家室的人),
我所謂的拒絕是那就很誇張的拒絕比如說:我不想跟你做朋友或是我跟你不會有結果,在不然就是你不是我喜歡的那一型最後再加一句你很不要臉耶,或是很煩耶,這樣的說法都是相當傷人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自尊心,當今天他(她)會喜歡一個人,那代表著她或他某些地方吸引著對方,對方才會表白。
任何的關係都是由最基層的朋友做起,不可能別人一表白就是一定要馬上做男女朋友的關係,所以被要電話這是很正常的,甚至是出去玩也是一種認識對方的管道,但要多加注意自身安全,不然多認識一個朋友是好是不是壞事。
拒絕別人的話述就要靠自己囉,可以很委婉的告訴對方彼此之間還不甚熟悉,甚至不了解對方的身世背景,說做男女友還是太早,做一般的朋友讓彼此更了解對方之後再談感情也不遲,搞不好以後對方發現彼此生活習性及理念不合,自然就會放棄那種念頭,而做普通朋友或是好朋友也讓彼此自在。
不然這年頭太多的速食愛情,像泡沫一樣就沒了,對彼此也是一層傷害,相信只要真心的對待對方,對追求者有適當的尊重,都是不會傷及對方的,只是對方心中的失若感及難過這是一定會有的,但是只要是真誠的跟對方做朋友,相信也是會有一段很好的友誼。
2005-05-14 18:39:5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拖把屑 6 · 0⤊ 0⤋
十大婉轉拒絕告白說法一、你人很好(你是一個很好的人),我不想破壞這種朋友關係。二、比起當情人,我覺得我們比較適合當朋友。三、我對你的感情就是親哥哥(或弟弟、姐姐、妹妹)一樣。四、不好意思,你不是我喜歡的類型。五、剛結束上一段戀情,現在只想一個人生活,暫時不想談戀愛。六、現在課業(工作)很忙,不是談戀愛的好時機。七、對不起,我現在已有喜歡的人。八、謝謝你的錯愛,我只喜歡男生。(男生說法)謝謝你的錯愛,我只喜歡女生。(女生說法)九、現在還年青,還不是談戀愛的時候。十、我父母反對與同姓(差3歲、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交往。
2005-05-14 12:38:3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mini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