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要靠網路來代銷某間公司的保養品,我是想拿這個來當兼職,但是我發現有個疑問:
我想以拍賣來當作我主要經營方式,但是保養品在拍賣上是不能隨便打廣告的,但是廠商那邊有對他們的商品申請廣告字號,我是否能以這個廣告字號來當作我產品廣告的依據?
2005-05-11 08:25:0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契約簽訂的雙方才有主張權利與使用的權力,非相關或非經契約雙方認可之人,皆不可主張使用該契約所載之使用權力。在妳的案例中,申請廣告文號的申請人是廣告商,它們若沒有授權妳使用它們的文號,而妳擅自使用,則有侵權之嫌,對方可以主張損害賠償喔!若商家與拍賣網站簽訂合約中有限制廣告文號不得授權予第三人使用得話,則縱使商家有表明授權予妳使用,也是屬於違約的行為,拍賣網站可以要求違約賠償。
2005-05-11 08:35:1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你好:
我們公司是媚婷峰集團-美麗佳人健康美妍中心,得知你想代銷保養品
想請代銷我們美麗無限卡,利潤優厚。
媚婷峯集團成立於1978年,目前旗下擁有[媚登峯健康體重控制中心]、[媚登峯健康肌膚管理美顏中心]、[TINA MARIE美麗佳人健康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icare心活健康管理中心]等知名品牌為,[媚婷峯集團]媚登峯之關係企業,主要目標為規劃成為華人健康體重管理、美容保養第一品牌,計劃於2005年進軍大陸市場。
美麗佳人加盟部劉經理0913076865
2006-01-13 19:06:5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