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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位女性朋友遭受到這種事情..,
我想要幫她,可是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她不想因為這件事而煩到家人,
而她的家人聽說是叫她當一個經驗,下次不要再這樣了,
但是我個人是希望能夠去備案,可是卡在說
1.目前沒有對方的精液可以當證據
2.已經經過一個月了
3.她不想因為這樣再次煩到家人
4.她和對方是男女朋友的關係{可是女方不願意發生關係,是被迫的}
我個人真的很想幫她,希望各位好心人能夠為我解答

2005-05-10 10:16:48 · 10 個解答 · 發問者 orfer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0 個解答

1.      目前沒有對方的精液可以當證據 請問當時有沒有去看醫師?有何證據?物證或是人証都可以,請盡量蒐集完整證據2.      已經經過一個月了 還在法律追訴期內,依法有權提出告訴3.她不想因為這樣再次煩到家人一般來說只要不是未成年是不會通知家屬的4.她和對方是男女朋友的關係{可是女方不願意發生關係,是被迫的} 即使是男朋友也不能不經同意強行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只是因為有男女朋友關係,在某些角度上確實比較不利,建議還是盡量蒐集所能蒐集到的所有證據特別提醒您的是備案是因為生命財產可能受到威脅而採取的,報備性質居多,並沒有很大實質意義,而且備案多為防範未來,依本案而言已經構成案件,並不需要備案。建議您直接前往事發當地警察局報案或是逕向管轄法院地檢署提出傷害告訴 

2005-05-10 10:35:1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貓魔鈴 7 · 0 0

強暴犯死刑

2005-08-13 14:22:4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Frank 2 · 0 0

打電話路音啊....醬子就有證據..

2005-05-20 10:33:1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逸雲說的完全沒錯!
若一定要有精液才能算221的話,那結紮@@?就永遠都不會構成221了,女生就不會構成221了,但是明明精液並非要件。

參考法條:
第 221 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2005-05-16 00:04:13 補充:
原來如此=.=

2005-05-11 12:31:1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看了上面的幾個回答後 覺得很沮喪 人家明明被強制性交了 還要人家忍氣吞聲 甚至教人家用非法的方式報復 這裏是法律類的專區呢 不是應該從法律的觀點回答嗎

其實 打官司最重要的就是證據 證據可分人證跟物證 雖然過了一個月了 但強制性交罪是公訴罪 所以只要是在有效的追訴期內 都可以去告發的 而告得贏或不贏 就要看證據了

雖然沒有對方的精液 但精液並不重要 強制性交罪的重點並不在對方有無射精 而是在他是不是違反他人的自由意願下 對他人為性交行為 且依我國的見解 性交是採接合說 只要有性器的接合 不管是否有造成處女膜破裂或射精 都是既遂

所以 如果想告他男朋友 就去搜集相關證據 如
1.當時因你的反抗或因他的施暴 造成妳身體的傷害 如破皮.紅腫.擦傷.挫傷
有無驗傷單 如沒驗傷單有無證人可以證明妳當時有傷
2.在哪被性侵害的 有無證人 如在賓館等 可請當天值班的櫃台人員做證
是否有聽到妳當時的喊救 或 進出賓館的神情 是否不愉快或哭著離開
3.是否留有事後的聯繫狀況證據 如妳責罵他 他向你道歉時的證人 他發簡訊向你道歉的簡訊 或他託人向妳道歉求情的人 這些人都可以當證人
4.妳受欺負時 他有無扯破妳的衣物 這破衣物也可以當證物
.
.
.
總之 只要你能提出 能使法官相信妳確實被他強制性教 的任何證據 那麼這些證據就可以幫妳討回公道 並不一定要精液(其實精液只能證明你們有性交行為 不能證明妳是不願意的)


當然 如果妳甚麼證據都提不出來的話 要告贏是滿難的

2005-05-12 11:49:31 補充:
Flaky-就愛說少數 先生你好 謝謝你對我答案的認同 不過 你的答案好像是說如果結紮了就不會有精液了 如果是這樣 那你就誤會了喔 因為結紮後的男人一樣有精液 只是液裏沒有精蟲喔 沒有精蟲的精液一樣可以驗出DNA喔

2005-05-11 06:09:03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7 · 0 0

不要浪費生命了吧!
你知道...何謂 [備案] ? 值班員警...把你們所陳述的--登載在 [工作紀錄簿]之上, 謂之!
有任何法律效力? 沒有! ( 張三跟李四說--王五老是跟蹤我...與...張三去備案說--王五老是跟蹤我, 結果---張三某天被不明份子攻擊...前述兩者..法律上地位 / 效果雷同 )
備案之後歹徒再犯被抓, 與未備案的法律關係有所差異? 沒有!
那麼 --- 備案做啥?

此外 --- 妨害性自主罪章...多為公訴罪, 除了加害人未滿18歲or與被害人為配偶關係之外...都是公訴罪; 警察知道有人犯罪&還是公訴罪, 可以不依法究辦...僅僅讓你備案?

*******************
妨害性自主罪章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Lcode=C0000001&LCC=2&LCNO=221

2005-05-10 15:37:28 · answer #6 · answered by jacky 5 · 0 0

要報案當然沒問題
只是已經事隔一個月 證據力都已經很薄弱了 所以要定罪或許困難度增加很多

2005-05-10 10:28:07 · answer #7 · answered by 小豬頭 4 · 0 0

事情已經過ㄌㄧㄍ月ㄌ~~~
現在才要備案~~會有點來不及...
因為都沒證據嚕~~~
如果女方還未滿18...
那就可以告那ㄍ男ㄉ~~
告他強姦未成年少女患是誘姦未成年少女~~~
如果他已成年...那就有點麻煩...
都沒證據ㄌ...

2005-05-10 10:25:06 · answer #8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只是"性侵害"的案件判刑不重(無法遏止歪風)而且上法院又必須要陳述被害經過不如動用私行快速又有效率的報仇如果對方要提除告訴也會多有顧慮

2005-05-10 10:24:06 · answer #9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加油...希望你成功

2005-05-10 10:18:58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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