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首利用會員之會金,行其私有添購致衍生倒會無數,其中有姊第二人,皆經調解會調解並註明分期償還,唯會首卻未依約償還,姊姊僅有調解會的調解文為評,
弟弟則有會首親簽之本票,並訴諸法律,並查封所有住宅令其拍賣,唯不夠償還所欠債務,又,,會首於某地尚有一土地,為其所有,但其利用其妹婿假造欠其金錢,將之抵押,請問諸位大大
一,姊姊未告上法庭,且其所有物,均已被其他會員瓜分下,姊姊可以何種條文,取回自身財物?
二,弟弟於上述情形下,除已要回的,其它仍未拿回的金額,可以何種條文為依據,控告會首?
三,就其尚有之土地,卻利用其妹婿行假抵押,可有方法或條文,可徹查其真實性?
四,倘若弟弟依上述情形,告會首背信及侵占,可否成立?
上述情形感謝諸位大大,不吝於賜教,謝謝
2005-05-04 23:37:0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mokidt95 4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補充:就其子女均有正常收入,可否聲請父債子還?二,其於市場打工,免報所得稅,可有法,要其依工資償還?如何要求?
2005-05-05 14:10:39 · update #1
1.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可憑和解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不過你的動作太慢,被告財務都以被瓜分,除非還能找到未被分配的財產,或被告仍有工作能力,可請法院強制扣薪.(遇到這種情形,動作要快,先對他的財產申請假扣押)
2.用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餘同上)
3.關於這點我個人覺得關鍵在於是否能舉證,證明其妹婿之債權為假造,或許控告其偽造文書罪名一途可一試,如果偵查確定是偽造後,可將其假扣押之財產歸還給被告,再由你對其財產申請做假扣押,強制執行等後續動作.
4.可能成立.參考以下網頁之探討:
http://www.sunnylaw.com.tw/comeet-3.htm
2005-05-06 09:32:15 補充:
1.無法要求其子女代替償還.
2.法院可要求其雇主強制扣薪.
2005-05-05 05:23:3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SKY 7 · 0⤊ 0⤋
我朋友也遇過之類的狀況,他是請討債公司幫他處理,效果還不錯,但是你要找對公司,有很多都是詐騙的,騙取一些費用就不理你,但你首先要有合法的債權憑證,還有債務人的相關資料,這樣合法的討債公司就會幫你處理了,也不用擔心會觸法等等的,雖然回收後要抽佣金,但總比什麼都沒有的好...你說對吧!我知道有一間還不錯的你可以去看看網站...她不收任何手續費...且收不到不要錢...名稱:耀鑫財務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如果有需要可以去看看... 希望能幫到你!
2005-08-11 08:42:3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Maculo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