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有沒有什麼辦法..
可以在三天之內離職成功..
前提是..老闆不讓你離職時..
2005-05-04 13:18:15 · 8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社會科學 ➔ 心理學
我覺得最少要7天前告知,
然後再離職.
真的想離職時,就走的了啊.
2005-05-04 13:28:5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都不去上班~遲到、提早下班。
2005-05-08 22:47: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直接不要去
曠職3天
被開除-------------------------
2005-05-04 14:45:2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反正要辭職也不怕被炒,所以就不要去上班吧XD
2005-05-04 13:47:3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如何在三天之內離職成功?這個問題應該有些先決條件吧?例如,老闆不會依法向你請求賠償、符合勞基法提前告知之規定、順利離開且無後續待辦事項(如交接、承諾、領用物品歸還等等)。如果不用擔心上述的各種情況,只要能說服老闆放人,就可以達到目的了。但是,什麼樣的理由可以讓老闆不得不放人呢?個人認為有以下幾項:家中發生重大變故或事件,必須親自長期且專心處理。家裡的事業必須本人接手掌管。中了樂透彩頭獎,想更換與老闆之聘僱關係(如打算把公司買下來、投資公司成為合夥人、錢太多,不想再工作了)或打算自行創業。接獲政府召集令(兵單、入閣、承接重大任務或『通緝令』、『入監服刑通知單』等....。)打算出馬參選(任務型國代、縣鄉鎮市長、民意代表等)。重大發明申請專利成功,有金主要投資。即將移民或遷居遠地。被重要業主或上包商挖角。不小心碰了大哥的女人,現在要『走路』了!跟老闆說:『我要去你老婆那兒上班啦!』紅色部分的理由,雖然有點另類或搞笑,但個人覺得老闆就算知道是假的,也不得不答應放人哩!
2005-05-04 13:45:43 · answer #5 · answered by 【愛貓的麵】 7 · 0⤊ 0⤋
如果不在意薪水,可以直接走人,因為離職時是不須要老闆同意的,但老闆可能用任何理由扣你薪水,例如沒有交接,甚至更惡質的老闆還可能說你扣有公司重要資料未交接,而在同事間詆毀你.
因此,建議你依公司規定離職程序,但最後一關若老闆不簽也沒關係,這樣可以確保同事們都知道你要離職的意願,而且離職單上也會有交接記錄,在送到老闆之前先將它影印起來,這樣往後老闆就不能以任何理由扣薪,也不能去法院告你扣留公司資料.
但若老闆有未發薪的記錄,則依勞基法則可立刻離職,甚至可以提出訴訟,相關細節可參考勞基法.
若不想跟老闆撕破臉,那就要看老闆的個性了,家中要你回去承接家業,或是要去準備考試升學都是不錯的理由.試試看吧!
2005-05-04 13:31:04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2 · 0⤊ 0⤋
請家長出面不錯喔...如果家長不方便ㄉ話..就說你已經找到一家不錯ㄉ工作環境..明天就要上班嚕..或是說你家親戚開嚕一家某某店..你爸媽叫你一定要ㄑ那上班..ㄏㄏ..我都市這樣離職成功ㄉ..試看看
2005-05-04 13:30:52 · answer #7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說我不適合這職位如果你不在意薪水可直接走人薪水也不拿
2005-05-04 13:20:13 · answer #8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