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友前天在為了閃一台車擦撞到一位在過馬路(末走班馬線)的老婆婆。
老婆婆看完醫生照完X光後,醫生說無任何異常,老婆婆的兒子說要
觀察一陣子才知道結果。並且一直暗示只要有誠意一切都好解決。
有叫警察,有到警局做酒測合格。警察說等一陣子雙方都沒問題,再到
警局簽和解書,若要告,再做筆錄。
我們有去看婆婆,並且包了6000元給她。
我們現在擔心的是她的兒子們會不會獅子大開口,一直不簽和解書,
然後婆婆身上的所有問題通通都怪我們撞出來的。
照法律上來講,我們的路權應大於婆婆的(因她強過馬路),我的女友也因
為了閃過她而跌倒,結果對方好像認為都是我們的錯。到底我們該負那些責任呢?
我們現在該如何自保才不會不敲竹槓呢?
2005-04-28 07:22:16 · 8 個解答 · 發問者 Adam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老婆婆當晚醫生認為無需住院就直接出院了,出院前我們有去看老婆婆。
2005-04-28 07:51:47 · update #1
紅綠燈和班馬線的位置在車禍地點再往前20公尺左右
2005-04-28 11:58:14 · update #2
基本上我先幫您分析!
您要先確定當初警察是如何做筆錄的!
當初撞到時是否有目擊證人?
像這種要分開來分析!
第一車禍時您女友應該沒有闖紅燈!
為閃那王八車所以摔倒!
又沒有喝酒!所以以現在來看!您的女友一點錯都沒有!
那撞到那個不走斑馬線的老太婆!
基本以路權來看!老太婆的錯!
再者若當初發生地點沒有紅綠燈!
那老太婆更錯!
你們已經拿出誠意來了!別怕他!
現在社會就是有那麼多老人不守法!出事了就怪別人!
像這種在我開車的時候守法的人過馬路我也不會按喇吧!
但那種死白木!要我為了他而去撞到別人!那我不是更倒楣嗎!
有這種問題可以問我唷!
最好出來說清楚再上一下交通大隊!
看清楚那就能告訴您該如何處理!
可留一下資料給我!
我會跟您聯絡唷!
2005-04-28 13:57:05 補充:
對囉!補充一下唷!驗傷單跟就診資料一定要留下來!不管是否能上訴!基本能像保險要求理賠!
2005-04-28 09:54:3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公爵 3 · 0⤊ 0⤋
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不為你们所接受時,可聲請法院調解
如果對方提起傷害罪的刑事訴訟時,你们也可以主張刑法第24條之緊急避難~
可以阻卻違法或減輕或免除其刑,傷害罪是結果犯,一定要有傷害的結果發生
才會成立
另外~如果你们覺的你们的路權大於婆婆,你们可以申請交通鑑定釐清雙方的責任規屬,還有因婆婆的過失你女友摔倒或有財產上的損害
你们也可以對婆婆提起傷害罪的刑事訴訟, 並附帶民事賠償
2005-04-28 08:32:3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誠意?!..
那位老婆婆ㄉ兒子說ㄉ誠意範圍如何呢?
如果再你們雙方都可以接受ㄉ範圍下...那我建議....給他誠意....並且跟他說...
今天你開ㄉ誠意...我做到ㄌ...但~事後老婆婆是否安然無恙...這我們一概不負責
畢竟...他開ㄉ誠意~都在你們雙方可以接受ㄉ範圍下成立ㄉ...
那你們當然得一切都得先講好...這樣你們老婆婆以後是否有後遺症...才不會關
係到你們...你覺的呢?
如果說...老婆婆就像你說ㄉ一樣...<她強過馬路>那理論上....如果走上法院你們這邊比較不吃虧...畢竟是那ㄍ老婆婆ㄉ錯...
但如果你們可以私下合解ㄉ話那理所當然更好...因為你私下和解...跟走上法院是一樣得付出代價...<就他說ㄉ誠意>法院有法院ㄉ好處...私下和解有私下和解ㄉ好處...
走法院ㄉ話..法院會給你一ㄍ很公平.公正ㄉ答案...
若私下和解..你們雙方一定得講ㄉ很清清楚楚...這樣你們才不會吃虧...
付哪些責任....
付那位老婆婆住院一及一切再那時段醫療設備所花上ㄉ金錢<在你可以接受ㄉ範圍下>
但你們也得負起一些人事責任...畢竟你女朋友是為ㄌ閃一抬車才撞到那位老婆婆
自保?!...其實並非用ㄉ著
你都說ㄌ是那ㄍ老婆婆強過馬路...而你女朋友是因為要閃一台車而撞到那位未走斑馬線ㄉ老婆婆也因此雙方彼此都有受傷...
在法律上...你們應該算是較優勢ㄉ一面...但並非全盤優勢.....
所以在你們可以接受對方所開ㄉ條件裡...就盡量去達成...
因為走上法院我想你們雙方都不願意...沒有哪一面吃虧...沒有哪一面得勝...
只是你們會比較佔優勢罷ㄌ..所以如果可以ㄉ話...建議你..
能私下和解是最好ㄉ...當然~那位老婆婆ㄉ兒子所開ㄉ條件一定得在你們雙方都認為可以接受ㄉ情況下才能私下合解...不然如果他開ㄉ是天價...那對你即不划算.....
祝福你...能在合理ㄉ情況下度過這ㄍ難關...
2005-04-28 08:02:1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你應負有刑法上過失傷害責任,但是這是屬於告訴乃論,只要那位婆婆沒有對你女友提出告訴的話就不用擔心
首先在該位婆婆住院期間,你應善盡道義上之責任,譬如每天去醫院探視 ,或先代墊如掛號費等,再等婆婆傷勢好點之後,你可以向婆婆或她家人表示要和解,和解方式看你要到各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或由你認識之地方人士或民意代表居間和解也行,也可以由你女友之車輛保險支付
如對方要求太高或獅子大開口的話,那你就要求處理之警察機關將全案事故送當地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然後由司法機關去衡量婆婆受傷之責任歸屬問題或者你女友應負之責任
2005-04-28 07:44:4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流浪小豬 7 · 0⤊ 0⤋
我覺得你們因該進的責任你們也進了,所以我覺得如果他們真的不肯和解的話,哪只有法院見了,因為說不定他真的獅子大開口呢?或是拿了錢卻還是不和解還賴帳,所以如果真的不行的話,還是為了以後不要有太多的麻煩的話最好是讓法院判決比較好。
2005-04-28 07:39:50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既然有報警1."誠意"是最強力的和解方式之一 只要有誠意 讓對方留下一個不錯的印象就事半功倍2.看雙方有沒有事如果雙方都沒什麼大礙 對方婆婆的身體也都沒事(最怕的是年紀大的人復原能力較差or留下後遺症)3.對方是不是很計較 如果沒受到什麼傷 而對方又獅子大開口 就只能尋求他法警方會將處理紀錄送到調解委員會 看雙方誰錯的多可能就要負擔多一點若然和解無效沒有結論 就只能依循法律途徑解決4.機車強制險可辦理理賠在5日內(為方便作業,逾5日一樣會受理)送交書面到服務處他們會幫你處理 因為我只保最基本只賠"人"(醫藥費) 所以問到的理賠金上限是20萬
2005-04-28 07:39:19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應該你該備案的都作了 有些後遺症並不可能扯的上車禍吧你做的已經夠多 應該可以放心 不然在去老婆婆的兒子再商量看看吧
2005-04-28 07:38:52 · answer #7 · answered by 勳哥哥 5 · 0⤊ 0⤋
道義上!!因該要做的!您都有做到了!目前老婆婆!!沒有明顯外傷!!所以上法院!法官也會因為事情嚴重來判定!就是您是否有去醫院看老婆婆!及關心老婆婆的情況來衡量!至於道路上當時情況是綠燈?老婆婆因不因該行走在斑馬線上?還是沒有紅綠燈?法官會判您因注意而未注意做適當民事賠償!您也已經包了6000給她們!!所以等待對方是否有下一步的動作!但是我個人希望!!給她們6000塊的事情!能有證據!!不要到時候對方又說沒有!!!
2005-04-28 07:33:28 · answer #8 · answered by 大師級-專業回答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