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我之前租了一間套房,和房東也有簽一年約,押金也押了兩個月,只是住不慣,所以住了半年就搬了。
搬之前也有提早一個月先跟房東說,結果搬好之後,他說租約上有說提早搬離要扣一個月押金(我也說好)。
她說會會剩下的押金給我,結果她後來又藉故拖延,現在搬離那邊已經一個多月了,她還是沒有把押金匯給我。
請問有沒有辦法還是什麼法律途徑可以讓她把剩下的押金退給我?知道的人可以幫幫我嗎?,謝謝,感激不盡!!

小小的上班族

2005-04-19 06:12:14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請問一下,存證信函要怎麼辦啊?
沒辦過沒經驗,麻煩你們了!!

2005-04-19 06:27:41 · update #1

房東已於前幾天匯錢了,
感謝你們熱心的幫忙,希望也能幫到一些需要的朋友。
謝謝 ^^

2005-04-22 06:42:42 · update #2

4 個解答

其實租約未滿前就解約
房東是有權力主張要沒收您的押金的
如果租約上面有明文要扣一個月的話
那房東明顯還有一個月的押金未退還給你
這部分需要完整的文件喔
一>租約(上面最好有寫押金多少錢)
二>房東退還押金的收據(我想你應該沒開收據給房東吧)
拿這些東西找公司的法務部門幫忙(應該有吧)
先發存證信函
確定對方收到信之後
然後再和他聯絡一次
通常這時候就會乖乖付錢了
如果還沒的話
那就去法院告了喔

2005-04-19 06:32:3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在此建議大家~~~
以後押金的部份盡量跟房東商量用來底最後一個月或是兩個月的房租
(看你壓金是幾個月)
我以前當學生時都這樣處裡
通常房東不會拒絕啦

2005-04-22 06:56:1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偉倫 4 · 0 0

既然他答應了~就多打幾次電話催他~要利用其他途徑你也很累...先有耐心催催看說你急有需要這筆錢

2005-04-19 06:17:4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1.先郵寄存證信函..將房東違反租約事項.做個提醒.並告知一定期間請他歸還
2.如果還是不還..就可以具狀告他[民法規範]不當得利之返還..或告他違反刑法規範之背信罪

2005-04-19 06:17:0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Eastern 5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