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成績不好的學生在隨堂小考中作弊被老師逮個正著,
卻因礙於顏面始終不肯在課堂中承認作弊事實向老師認錯,
引發老師震怒,這名學生雖於下課後私下到老師的辦公室認錯道歉並淚流滿面,
但老師仍認為情節重大,準備要給他一個教訓以茲警惕.
如此的教訓是否合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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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真事,請三思作答.
2005-04-15 09:49:55 · 12 個解答 · 發問者 NONONO 3 in 教育與參考 ➔ 其他:教育
1. 這名學生目前為國一生
2. 這位老師將真的於五天後依各位的意見作最後裁決
3. 老師的裁決勢將早於最佳解答的投票,而最佳解答也可能不會是老師最後的裁決,但一定會向各位報告,以表感謝.
2005-04-15 11:11:35 · update #1
老師的處理如下:
學生小過乙支以示懲戒。原因如下:
1 此乃重大校規,重則施以大過,輕則予以小過,已擇輕處理。
2 學生雖有悔意,但已是二犯,既是校規,便無所謂大考則重,小考則輕之理。
3 為自己顏面不肯認錯並耽誤全班上課,顯示其無輕重觀念之分,應予以教導並懲誡。
但這為避免該生日後反而自暴自棄,仍應給予機會,以值日生一個月為期,並視其全面表現後,與科任老師共同裁簽撤過。換言之,小過雖是記了,但不是沒有撤銷的可能,端視該生是否真誠悔過。
2005-04-18 14:34:08 · update #2
誠心感謝每一位用心的回答,份外感謝為孩子求情的人。至於JANNA所言"沒有做過弊,還算是當過學生嗎?"這話在教導孩子時,恐怕不太適當,容易模糊是非對錯的焦點,不過仍然非常感謝。
義工媽媽敬上
2005-04-18 14:34:43 · update #3
作弊現象是不對的行為.如果說不給以一定的懲罰.那麼他將來還會犯同樣的錯誤.人難免會犯了錯誤.今天犯錯不要緊,只要能夠用於承認並改正那就還是好學生.如果說當時人當時承認錯誤或許可以得到老師的諒解不會給你記小過處分.而當時人明明已經做錯誤了卻還不肯承認.這樣的行為讓人覺得沒有沒有擔當不知悔改所以老師記小過給予警惕是合適的.
2005-04-15 09:57:2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費 2 · 0⤊ 0⤋
作弊是錯的,本來就不應該做,更何況是各校明令的重大校規.自己會作弊的人認為天下無人不作弊是要不得的觀念,積非成是.有本事不念書,就拿得起難看的分數.會想到前途的人不會明知故犯.從小學會對自己負責是成長教育中極重要的一環.
2006-06-23 06:55:3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NONONO 3 · 0⤊ 0⤋
這只是"小考", 有必要到記"小過"嗎? 如果真的給他記過的話, 那那位學生以後申請高中是會影響的, 這樣, 前途不就整個毀了嗎? "小過"太重了吧…?
2006-06-22 19:56:3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2 · 0⤊ 0⤋
我ㄉ學校作弊都兩大過ㄌ
要讓學生自己知道自己所犯ㄉ錯誤
一位ㄉ保護學生也是不好ㄉ
所以 記過是應該ㄉ
要對自己ㄉ是負責
2005-04-23 14:47:4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小ray 1 · 0⤊ 0⤋
學生違反校規等於成人觸犯法律.再因為是學習中的生員.所以才有警告.小過.大過.留校察看.退學.這麼多的層級處罰.也就是兼具情理法而讓老師有相當程度的彈性考量.個人認為小過是合理的處罰.因為本來是要記大過的.值得一提的是:一大過等於三小過.所以只是原來的33%處罰.學生私下道歉可能是怕被記過.那記過單寄回家中被父母罵而已.已被老師捉到了.死不承認而已.我想全班也都知道了.根本沒有"面子"問題.大家的解答都值得參考.
最後我得說一句讓大家轉移思考方向:假設我國中畢業參加高中聯考.因作弊被抓到.然後痛哭流涕私下請監考老師原諒.請問可以嗎?
2005-04-18 15:03:1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南彰化-小蔡 7 · 0⤊ 0⤋
我同意janna的說法,自己不是沒當過學生,不可能不知道面子在同儕中有多重要!不是嗎?誰沒有做過弊,換做是自己在課堂上作弊被抓~自己老師口氣又不好的指正,你會很乖的說:老師對不起嗎?他已經知道錯了!因為他會在下課後跟老師道歉代表他有心悔過!給他一個機會吧
2005-04-15 12:12:28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覺得可以罰他用公共服務的方式"暫時"代替記過,要他一定時間(比如三週或一個月)做一些有益學校的公共服務。若他真有心悔改,他在這一段時間內一定會把工作完成,這樣就不要記過了。但是若只是私下去老師那哭給老師看的,大概做幾天就不做了,到時候更可以用"無心悔改"的理由名正言順的記過。我覺得台灣社會會亂,這種死不認錯的心態是一大主因,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明明自己理虧,說不過別人時,就找一堆朋友來助陣,用人數或暴力來讓自己變成對的。記住喔,你被我拿刀子捅了,是你自己跑太慢才被我捅到喔,不是我捅你喔。二年前有一個新聞,有個大學生偷別人的車子,被抓到警局時,他說他偷車是不對的,但是因為他沒有用別人的車再去做壞事,所以他還是對的.........,結論是他沒錯。就是有這種死不認錯的人,這種人有必要可憐嗎?所以我覺得還是要看他是否真的認錯,而不是他來個苦肉的動作,大家就可憐他。真的認錯,反而在教育上有更好的意義。反之,重重的罰,讓所有的學生知道,自己是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
2005-04-15 11:53:06 · answer #7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學生淚流滿面的向老師認錯道歉
那就表示他有悔過之意
我絕得
給支警告並老師學生口頭約定下次不再犯
若是再犯就給予大過
這樣就好了
2005-04-15 10:06:59 · answer #8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小過...太嚴重了吧....我覺得...他有悔改之心...並親自去認錯,雖然在課堂上沒有及時認錯..但想想誰沒有保護自己的心態呢....老師在課堂上不顧及學生的自尊,要求他認錯,也有不對之處阿..,我覺得,自尊比起小過來的嚴重,我替學生求求情,小過真的太嚴重了,這分明是強迫他認罪嘛....如果師長只是要給他警惕的作用,要求他不要再犯,並且扣他的平常分數,如果他再犯,那你再罰也來的急阿!...他之所以會作弊,也是因為求好心切...請老師三思....參考資料學生的心聲
2005-04-15 10:06:04 · answer #9 · answered by 微笑的魚 6 · 0⤊ 0⤋
這應該可以被原諒的
這位學生既然礙於顏面而不肯在課堂上承認作弊----老師當時候為什麼明著逮個正著並且堅持他一定要認錯呢?
他是有錯,但是老師的權利這麼大,不一定要他認錯才可以扣他分
而且老師應該""普普''''知道毎位學生的個性
可以私下警告,再給他一次機會,不需要趕盡殺絕阿...
畢竟培育的一個專才不容易,毀掉一個人卻是一念之間
更何況,這是一次小考
百害取其輕
可以給懲罰,一支小過,太過了吧!!
2005-04-15 10:05:12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