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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公司做四個月離職,之前薪水都是領現金,現在不做了,最後一個月薪水說要用匯的才可以,我覺得公司在為難我,故意拖發薪水的時間,畢竟今天都超過10號發薪水的時間,而且之前離職的人也都領現阿!!

 有人有這樣的經驗嗎?我不想用匯的可以吧?

2005-04-13 12:38:3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公司沒有制度也沒有規定...

2005-04-15 15:37:53 · update #1

2 個解答

用哀兵政策跟主辦人員喬喬看囉!!
如果最後沒拿到,可能就要走法律途徑----但是金額不大,還是別勞師動眾的好
匯的主控權在他人手上
保留你的上班紀錄喔!!(勞健保轉出單/打卡紀錄/離職證明書.....)

2005-04-13 12:53:4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當然沒有這樣的規定,不過我建議你看一下公司的工作規則,很多公司都規定要將業務移交完成才能領到薪水,如果你已經做好工作交接,照理公司沒有拖延發薪的權利。

2005-04-13 12:54:5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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