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對軍事不太了解
想知道飛彈的種類 特性等等之類的問題
謝謝
2005-04-13 02:43:2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軍隊
飛彈是指兼具下列條件的武器:1.具備有動力飛行能力、2.在發射後的飛行期間有導引設備進行導航、3.有攻擊部位(具備彈頭)。為何需要有三個上述條件?以下將進行說明。 第一個條件:具備有動力飛行能力。如果某武器系統僅僅符合第二、第三個條件,那麼該武器系統大概只是一個『精靈炸彈』、『精確導引炸彈』,仍不能稱其為導彈。 第二個條件:在發射後的飛行期間有導引設備進行導航。如果某武器系統符合了第一個及第三個條件,那它只能是一個無導引火箭彈、或其它非導引武器。但也有滿尷尬的例外,如今有部份火箭彈都裝有頗精良的導引系統,如:中共的WS-1/2型長程導引火箭彈可以將誤差控制在全射程的千分之二以內、俄國的龍捲風導引火箭彈,都讓分類時難以嚴格界定。 第三個條件:有攻擊部位(具備彈頭)。以現有武器系統為例,如果美國的義勇兵二型洲際彈道飛彈(LGM-30F)把它所酬載的彈頭拿掉,那它就不屬於導彈,如果裝上衛星,它就成為了太空系統發射載具(可俗稱為太空火箭),如果裝上的是某型特殊設計的無線電通訊系統,那它就成為一套『緊急火箭通訊系統』,讓它能在原本通訊衛星因故意外失效(如:被敵國擊毀)到補充發射心的衛星前的空檔期間,擔任短期的戰略通訊任務。 如果上述三條件都符合的武器系統,那該武器系統可以稱之為導彈,那要如何分類呢?如果單從攻擊方式來看,可以分為:1.空對空導彈(AAM;Air to Air Missile),由空中載具(例-F-16、Su-25)發射攻擊空中目標,如-天劍一/二型、AIM-120、R-77等;2.空對面導彈(ASM;Air to Surface Missile),是由空中載具發射攻擊地面、水面目標,如-AGM-69(短程攻擊飛彈)、AGM-109(即為戰斧飛彈)等;3.面對空飛彈(SAM;Surface to Air Missile),從地面/海面發射攻擊空中目標,也可稱防空飛彈(陸上發射在前面加上『陸基』,海上載具發射則加『海基』),如-愛國者系列、SA-10、紅旗九型等;4.面對面飛彈(SSM;Surface to Surface Missile),從地面/海面發射攻擊地面/海面目標,如-LGM-30F、M-9/DF-15、魚叉、雄風系列。 如果以飛行方式來分類,可以將面對面飛彈分為:1.彈道飛彈,以大約相當於拋物線的形式來飛行(並不完全是符合拋物線);2.巡弋飛彈(大陸稱巡航導彈),這類飛彈飛行方式類似飛機,多是在離陸面/海面一定距離平飛向目標。 其它還有多種類分法,比如說:導引系統種類(大部份導引方式可歸一大類,另將反輻射-追蹤/攻擊電波輻射來源)、攻擊特定種類目標(如-反裝甲飛彈)、射程大小(分法及標準非常的自由心證,不在此贅述)...等等。喜歡軍事的朋友~!歡迎加入軍武狂人夢!!!http://mbox.hchs.hc.edu.tw/~military/index2.htm
2005-04-13 04:13:2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irov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