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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在台灣學法律的人
在畢業之後喜歡到德國去深造
反而不是美國
是因為法律設置的方式相同嗎?
或是有其他原因呢
謝謝解答

2005-04-08 13:49:0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教育與參考 出國留學

3 個解答

因為"中華民國 "的憲法, 以及大部分的法律, 是以當時的德國的法律為基礎. (特別是德國的 Weimar Constitution, 是當時中華民國憲法的基礎)

德國的法律是歐洲式的"成文法" (civil law), 英國跟美國則是"不成文法" (common law). 因為台灣的法律是以成文法為主, 所以許多在台灣學法律的人在畢業之後喜歡到德國去深造. 雖然台灣現在有些法律是根據美國的法律為基礎, (像 公平交易法 跟 智慧財產權 的保障), 但是因為大部分的法學教授還是以留德的為主, 所以還是有很多人去德國留學

2005-04-08 14:20:3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Enoch 3 · 0 0

飛御舞大大說的是混和制吧

分為 內閣制(英德)、總統制(美國)、混合制(法國)

2009-02-06 19:41:3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1l2m3m4 5 · 0 0

因為台灣的法律源自於德國與日本
(上次跟朋友還有討論到法國~不過我覺得法國應該是行政制度很像)
所以學法律的都會喜歡到德國去深造

2005-04-08 13:52:2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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