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學校禁止在書包上掛任何吊飾...禁止學生逗留在學校對面早餐店..........
請問.....社會課本上講的那麼好聽.....什麼自由.平等的....
種種的校規....難道沒有牴觸憲法???
又為什麼不遵守就要被罰??
<請給我具體一點的答案 謝謝!>
2005-04-04 16:43:20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國父說的不一定對校規的來源是因為憲法十一條規定有講學自由延伸出來學校有自治權因此學校可以自定校規不過校規仍然不得違法違憲只是我們社會上一般人觀念認為學校有校規是正常反而去忽略了探討校規是否違法違憲之問題校規位階充其量只是行政命令行政命令與法律憲法牴觸者無效不過依據目前大法官之解釋認為學生與學校乃特別權利關係因此對學生之處分除非足以改變其學生身分否則都不足以爭訟跟要求司法救濟因此這個問題還需要大家努力去突破
2005-04-05 04:56:5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國父說:[學生.軍人.罪犯 沒有自由] 他X的~國父根本不是人~這種話也說的出口~
2005-04-14 20:14:5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國父說:[學生.軍人.罪犯 沒有自由]
2005-04-04 17:40:1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小全 1 · 0⤊ 0⤋
你可以看下面的網站
他上面有有關你問的問題的判例
2005-04-04 16:50:3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