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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天堂賣帳號,但沒有身分證,故將自己的身分證字號塗掉,更換為別的身分證字號,會判什麼罪???

2005-04-04 08:32:3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用假身份證字號登錄,觸犯偽造文書罪?

因為網路詐騙(新聞)案層出不窮,許多網站要求網友加入會員時,必須輸入身分證字號以供查驗;但是,也有網友擔心個人資料會外洩,因此以所謂的萬用號碼作為登錄,這是網路世界的電腦高手,運用身分證編排規則設計出來的,其中以「A100000001、A200000003、A123456789」流傳最廣。但這樣算是觸犯偽造文書嗎?

內政部戶政司長謝愛齡表示,身分證字號的產生邏輯,第一個字元代表地區,由英文字母代表;第二個字元代表性別,1代表男性,2代表女性;第三個字元到第九個字元為流水號碼;第十個字元為檢查號碼。檢查身分證字號的真實性最重要的就是第十個字元,也就是身分證字號中最後一個數字。

按刑法第210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條的犯罪要件之一,須『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每一個人都有專屬於他自己的身分證字號,這是個人身分真實與否的識別碼,類似於刻有姓名的印文、印章一樣。若冒用他人身分證字號,為私的行為,則屬偽造。

網路世界所傳的萬用身分證號碼,若非專屬於某個特定之人,使用者僅係為了登錄通過網站的關卡設計,作者認為,應無足生損害於他人之情形,並不構成偽造文書罪。

倘若利用所謂的萬用身分證字號,為不法行為,或為網路上之買賣交易行為,目的係為逃避不法追訴(事實上,此情形仍係以具體之不法行為事實所涉之法規論處),或有蓄意不按交易條件為給付義務之情形,目的係為不法所有,意圖詐取他人財物之情形,則可依詐欺論處。

2005-04-04 08:35: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kk789 5 · 0 0

刑法偽造文書分類18種…內容。偽造文書有十八種分類刑法,因個案犯罪行為不同,所以法條及判決不同【不影響】法律上是兩回事【公訴罪行刑期】[賠償和解是民事.[不影響公訴罪行]刑期
【法律上行使準文書】刑法.【215條】.【210條準文書】【216條】 【條碼數字是屬於】商業的編碼及認證的】,【法律上私文書】法律分類非常詳細多而複.雜每個行業有所不同範圍亦 .偽造文書, 簽名偽造文書, 行使偽造文書, 信用卡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判刑, 偽造文書案件, 被刑法是一罪一罰..法律你要把證據收集齊全。相關刑民法衍生之規定

參考資料:相關問題請參觀部落格或來信說明有問題來信或到部落格留言

2012-09-25 06:38:3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法律專業的天空 7 · 0 0

破案快訊 友善列印
發稿時間 2005/1/26 下午 05:40:43
標題 偵破郭○平等人偽造證件工廠、詐欺集團案
查獲時間 民國94年01月26日上午10時00分
查獲地點 臺中市崇德六路、興安路、進化北路、臺中縣豐原市、苗栗縣卓蘭鎮內灣等地
查獲嫌犯
(一)郭○平、男、56年次、有賭博、詐欺、洗錢防制等前科。
(二)郭○娟、女、58年次、有詐欺、偽造文書等前科。
(三)楊○龍、男、56年次、有詐欺、偽造文書、洗錢防制等前科。
(四)洪○惠、女、66年次、有詐欺、偽造文書等前科。
(五)李○邦、男、61年次、有竊盜前科。
(六)蔡○蓁、女、59年次。
(七)張○榮、男、51年次。
(八)何○華、女、70年次。
(九)陳○生、男、54年次。
查獲贓證物 偽造身分證、駕照、戶籍謄本之製版電腦、繕打機、梅花鋼印模組、身分證防偽螢光標記之製做模具、偽造身分證(含軍人)、駕照、健保卡、戶籍謄等偽造證件文書(數量目前尚無法估計)、各類偽造證件之底紙一批、私章數千枚、國民個人身分資料五大箱。
查獲單位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六隊一組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憲兵隊
法務部調查局南投調查站
<一> 93年10月07日,南投縣轄草屯鎮(草屯、大觀、碧山、南投三和、名間)、南投市(三和、名間、中山街)、民間鄉(新街)等七間郵局,受理郵政儲金帳開戶時先後發現,同一客戶持疑偽造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臨櫃為戶內未成年子、女辦理存簿儲金帳開戶手續,同時申領晶片卡;經核對留存戶口名簿等相關證件,除戶號、戶長、配偶欄資料相同外,戶內未成年子女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卻互異,且皆為虛擬證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乃函請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通報線上警示帳戶;於93年10月15日,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謝謂誠檢察官指揮本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南投縣警察局草屯分局、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執行伏埋、跟監勤務,於同(15)日10時10分在草屯郵局(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606號)前,當場逮捕犯罪嫌疑人楊○龍並查獲變造健保IC卡十九張、私章一百一十九枚、身分證、駕照各二十張、戶籍謄本四十五本及已請領之郵政儲金簿(含晶片卡)五十一本。
(二) 由於本案犯罪手法極為特殊,係以虛擬之人頭資料,突破戶政系統檢核功能,再持偽造之健保卡及戶籍謄本,向金融機構請領帳戶及晶片卡供恐嚇、詐欺集團洗錢使用。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陳榮宗審酌該集團若不即時俟機查緝,恐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擾亂金融秩序,乃於93年10月18日,責成主任檢察官林豐文召集本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六隊一組、南投縣警察局草屯分局、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等單位,針本案召開專案會議;並指派謝謂誠檢察官指揮本案,務期將該不法集團查緝到案。
(三) 經查該集團係以郭○平為首之犯罪組織,郭嫌平日即督促郭○娟、何○樺、蔡○蓁等人繕打、編纂、列印虛擬人頭資料,並透過陳○生取得身分證、駕照用套模,自行加工製造偽造身分證、駕照、戶籍謄本等證件及持偽造之證件向各電信公司申請行動電話卡,另以楊○龍、洪○惠、張○榮等人為車手,持偽造之證件,計畫性的自台北縣、高雄縣(市)、南投縣、台中縣(市)等地之各家金融機構開戶,請領儲金簿及金融晶片卡;並將所得之行動電話卡、儲金簿、金融晶片卡轉售予詐欺集團洗錢之用。
(四) 本局偵六隊一組及相關單位經長期偵監布建,針對相關情資多方查證,由於該集團成員以偽造之身分對外聯繫,且與首謀郭○平皆採單向聯絡,致使偵辦初期案情即陷入膠著。謝謂誠檢察官乃針對本案,召開多次專案會議,與專案小組討論研商相關案情,抽絲剝繭、比對數萬筆通聯紀錄,配合情資派員至犯罪成員出入場所埋伏、跟監、勘察地形,始鎖定郭姓主嫌及渠共犯,逐漸釐清相關案情。
(五) 於本(26)日凌晨五時三十分,見時就成熟,由檢察官謝謂誠於本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召集檢、警、憲、調人員一百餘名參與勤教,針對該不法集團成員出入場所及住居所至臺中縣(市)、南投縣、苗栗縣等地同步實施搜索、拘提,於本(26)日上午十時,於郭主嫌在臺中市崇德路所承租之套房內查獲偽造身分證、駕照、戶籍謄本之製版電腦、繕打機、梅花鋼印模組、身分證防偽螢光標記之製做模具、偽造身分證(含軍人)、駕照、健保卡、戶籍謄等偽造證件文書(數量目前尚無法估計)、各類偽造證件之底紙一批、私章數千枚;另於共犯住所及車輛內查獲偽造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戶籍謄本等偽造證件文書、私章及國民個人身分資料五大箱。
(六) 此次檢警憲調所組成之專案小組進行同步大規模之掃蕩,直搗詐欺、偽造集團之大本營,並取出上述各項偽造之機具,一舉徹底瓦解該集團,及時有效阻止更多的偽造證件、金融帳戶、戶籍謄本、土地謄本及健保晶片IC卡流入社會,阻斷各詐欺、恐嚇集團取得證件、存摺之來源,是歷年來所成功破獲最大宗之偽造、詐欺集團,專案小組將積極擴大追查各偽造證件、金融帳戶之流向,有信心於最短的時日內,釐清相關之犯罪事證。另偽造、詐欺集團所偽造之相關證件均能順利遊走於各政府機關之公
構成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及偽造公文書罪
二者有法條競合關係,只處以特別規定的偽造特種文書罪

私文書和公文書的不同在於其係依公法上所規定為之的文書,或非依公法上規定
所為之文書。公法上的規定所為文書包括,公務員依其職務所作之文書,民眾因公務(聲請,起訴,報告等)向政府機關(行政,司法等機關)為一定行為之文書等。

刑法上的犯罪需要的條件如下:
1:行為人的行為構成刑法分則的構成要件(包含主觀的故意過失 及客觀的行為主體,行為,犯罪結果,)
2:行為人的行為沒有阻卻違法的事由(例如正當防衛,依法令所為的行為)
3:行為人須有責任能力,且在該環境下有期待可能性

犯罪基本上是違反道德的,但違反道德並不ㄧ定犯罪。這個關係到犯罪的違法性的本質為何的問題:現在的通說是認為違法性具有二元要件,違法性包括了結果反價及行為反價兩個部份,兩個部份都要具備才具有違法性(所以不具有結果反價的通姦罪是否應該處罰就有爭議)。單純的違反道德可能只是違反社會相當性,並不ㄧ定有侵害到任何法益,所以違反道德並不ㄧ定會犯罪。但犯罪需要有法益侵害和沒有社會相當性的行為,所以犯罪基本上都是違反道德的。

2005-04-04 08:46:0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xavier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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