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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住大樓,每個月須繳大樓管理費用,這是合理的,但是大樓管理會從四月起
以機車出入口不能從單一方向出入(減少車禍機會),強迫要買電動門感應卡500元,因為大樓機車位是用抽籤的,如果隔年沒抽到,只退300元,另外每個月機車停車費用要加50元作為電動門電費,因為大樓管理以強迫方式要購買電動門感應卡,請問這是否違法????如果有,是違法那一條法律

2005-03-30 06:43:52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猛獅 3 in 遊戲與休閒活動 其他:遊戲與休閒活動

1 個解答

印象中....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只要是不違反其他法律規定....
而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的規約
都具有效力

如果大部份人同意這樣的規定
那也只有遵守了

2005-03-30 08:30:3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湯包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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