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屬人 屬地主義?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
另外公民和國民的差別在那?
感謝大家~
2005-03-29 15:36:1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第二條 (中華民國國籍之生來取得)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四、歸化者。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於本法修正公布時之未成年人,亦適用之。
綜上觀之 @@@@@我 國 國 籍 之 取 得 , 係 以 採 屬 人 主 義 為 主 , 屬 地 主 義 輔 , 倘 出 生 時 父 或 母 為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者 , 不 問 出 生 地 為 何 , 即 係 具 有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之 人 (血源),而第三款與第四款則以屬地主義為輔 (發生所在地區)
@@就稅法言之@@
一遺贈稅課徵對象:屬人兼採屬地主義
屬人主義: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之財產為贈與者。(境內本國人其發生事件不論國內外)
屬地主義: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及非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財產為贈與者。(境外之本國人如華僑及外國人.其財產在境內發生)
贈與行為發生前二年內,贈與人自願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仍應依遺產贈與稅法課徵贈與稅。
大陸地區人民就其在台灣地區之財產為贈與時,應課贈與稅。
@@所得稅法@@
我國現行綜合所得稅係採屬地主義,原則上僅就中華民國境內來源所得課稅,對於本國居住者而有國外來源所得者,則無課稅之規定。(不論本國人或外國人)
即以發生所得地課徵
PS當然就稅法言之看似可能有一頭牛撥二層皮.例如外國人在此課徵所得.而其本國法律又課徵...或我國人民在外國已課徵而在本國規定再課徵....當然所以就此問題有扣除之配套規定
就屬地主義或屬人主義..各法以何為主或撫各不盡相同.但好好觀之其義不難理解
@@公民與國民@@
國民權==>具有本國國籍始得享有之基本權利.如生存權.受國民教育權.工作權等
公民權==>更為嚴謹.除具有本國國籍國民權外尚需具有公民資格.一般以年齡作為積極條件
公民權係指依法行使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應考試服公職之公民權等。
所以尚未成年或喪失如(褫奪公權之服刑人.或禁治產人)因為無上述之權利.而僅有本國籍者.即為國民
2005-03-29 17:51: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是喔!多謝,但我還是不太懂什ㄇ是屬地主義耶= ˇ =
2008-04-30 19:04:3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