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老公拋棄我和小孩 另外新歡
因為他到新竹上班後(我住高雄)!
認識了新同事後,然後他回來後
說要拋棄我跟我的小孩
我們結婚八年,我對這樣的事情打擊真的很深
但是我們還沒有離婚 而我老公的媽媽說:希望等這件事處理完後
就不要在計較了!
我覺得對我好不公平!請問我能告我老公嗎?
請救救我,幫幫我。
2005-03-19 17:50:56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永遠等她 6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可以的,你可以向民事庭提起履行同居之訴.
民法第一00一條前段規定,夫妻互婦同居之義務,同法第一一一六條之一前段規定,夫妻互婦撫養之義務。「遺棄」是指同居或撫養兩種義務的不履行,或是其中一項義務的不履行的意思。在民法上「惡意」是指「故意」或「害意」的意思。也就是當事人積極的想使遺棄的效果發生,例如:拒絕同居,就是惡意遺棄的主觀要件。
「惡意遺棄」必須符合二個要件:一、個官上有違背同居的事實。二、主觀上有拒絕同居的企圖。夫妻一方若要以此條款請求離婚,必須要符合「惡意遺棄」以及「在繼續狀態中」兩個要件,才可以構成請求離婚的條件。如果只是短暫的離開,就不構成惡意遺棄。目前對於丈夫離家可以到法院請求要丈夫履行同居的義務,同時也可請求支付生活費用。如果放夫不回來居住或不負撫養的義務就夠成了惡意遺棄,這是惡意遺棄的客觀要件之一,可以此款請求離婚。
當然,打官司很辛苦,請您再三思,如果下定決心要告,請先找相關
婦女權益團體幫忙,這樣你勝算比較大.
2005-03-19 18:51:5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
要看自己的決定,要離婚,還是願意到新竹陪老公,二選一也可以
2005-03-29 18:00:5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先搞清楚你要告的是什麼?
是通姦?還是惡意遺棄?
還有,你要不要離婚?
基本上他工作在新竹,只要他不是完全不回家,失聯,並不算惡意遺棄喲!
不給錢,只能要求民事上的扶養責任。
至於通姦。你要離婚,才去告他;你不要離婚的話,你就只告那個外面的女人就好。
基本上,你只要能抓姦,兩個人都能告。但告了要幹麻?
告通姦的好處其實是讓你更容易離婚。
如果你不要離婚,告通姦就只是讓你爽到而已。
如果你沒工作,就快找工作。只看男人有沒有良心?要不要回頭?變數太大!
其實,你的婚姻能不能挽回?要不要告那個男人?
光憑你在這裡短短的敘述,誰有辦法給你最好的建議?
還有,你知道告通姦有時效性吧!
不但有時效的問題,到時候你老公如果替那個女的求情,說他們不會再相見。
叫你簽下不告的切結書,你以後就不能再告了...除非切結書上也說明他們以後不能再犯...
總之,我的建議是請你一方面快獨立起來,能養活自己,把自己打扮美美的;一方面快收集他出軌的證據及他想遺棄你的言談錄音...以上措施都是暗中進行。
你要不動聲色地用柔情攻勢讓他喜歡家裡,沒有男(女)人喜歡面對爭吵和哭鬧。
你只要能讓他無法發脾氣、說離婚...不到兩年,就換外面的就會跟他耍脾氣、鬧分手...嘻嘻!到時你就等著老公乖乖回家嚕。
2005-03-19 22:21:0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gina 6 · 0⤊ 0⤋
我覺得,你要好好振作自己,不要太沮喪喔
你的老公,說要拋棄你和小孩,為了小孩子和家庭,
你要繼續堅強下去喔~不要輕言離婚,
我知道這件事情對你不公平,可是你一定要想辦法,
你的先生應該不會完全都對家庭沒有感覺,
如果你能夠用心去感化他,就可以兼顧家庭和小孩,
我知道這樣你會很委屈,但是畢竟如果離了婚,
家庭要挽回就困難了。
加油喔~希望你能夠堅強~
如果你心情不好,可以在知識上面告訴大家,抒解一下你的心情
祝福你的家庭能夠恢復圓滿幸福~
2005-03-19 18:27:4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如果你能握有外遇的證據當然能告他,否則你就只能用法律上的婚姻關係來牽制他談好條件再離婚,既然留不他的人就要得到實質的價值畢竟你和你的孩子還有很長的日子要過,拉距戰畢竟很痛苦但是你一定要撐下去努力得到該有的利益畢竟你也賠了8年的歲月,加油。
2005-03-19 18:13:20 · answer #5 · answered by 陳威霖~喔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