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民法債篇裏有提到一個名詞叫"無因管理",請問何謂"無因管理"?

2005-03-18 19:41:09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無因管理者,乃未受委任,並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之行為也(民法第一七二條前段)。無因管理制度,若從無法律上之義務,而主動為他人管理事務言之,固屬見義勇為、危難相助之行為,自應鼓勵;若從無權限,而任意干預他人事務言之,則屬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自應禁止。職是之故,在為使人類之互助心易於實現,發揮見義勇為、危難相助之美德,避免個人經濟上之損失或遭受危難,增進全體社會之利益,與防止濫行干預他人事務,以免有害本人之利益之間,如何使兩者得以平衡而兼顧,乃無因管理制度之最重要課題。
我國民法有關無因管理之規定,較偏於本人意思之尊重及本人利益之維護,因此就現行規定加以解釋適用之際,在利益衡量與價值判斷上,自宜適度的導入社會連帶之原理,使無因管理制度得以發揮其應有之功能及作用。本文係依我國民法有關無因管理之規定,就無因管理之成立要件、無因管理之效力、準無因管理、無因管理之承認等問題,參考相關學說、判例及立法例,加以檢討分析並闡釋其疑義。

關鍵詞:無因管理、正當的無因管理、不當的無因管理、準無因管理、不法管理、管理意思

2005-03-18 19:43:3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阿宏 3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